人民法院报 山东人大采纳高院立法建议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将被依法消灭 近两年来,山东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创造出德州“前科消灭”、青岛“前科封存”及日照“前科归零”等模式,今年4月,又组织专家论证会,进一步就制度名称、改革路径、法律后果等达成共识,在取得良好的社会及法律效果,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山东高院起草了“对犯轻罪的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有条件地将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撤销,保障其在复学、升学、就业时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不受社会歧视”的立法建议。该建议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省人大法工委、法制委很快将立法建议列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题之一,后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单独条款形式吸收进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