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 宁夏将村村设立农民“纪检委” 村民监督委员会被基层群众称为农民的“纪检委”。它的组成人员从政治素养高、敢说真话、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高且不在村“两委”班子担任职务的原村干部、老党员、劳模和退休教师等人中产生,由村民代表和党员采用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开一次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监督范围包括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这种制度有利于弥补村级组织构架中监督缺位的问题,整合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力量,形成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晓滨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以“勤廉为民”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涉及“三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以“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年”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学习活动为载体,把大学习活动与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吴忠市部分乡镇、农村。会议表彰了全区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先进乡(镇)、村。(李东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