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基础网络全联通 主要业务全覆盖
编者按 安徽省地处中西部,基层基础建设起步较晚,然而仅用7年时间基层基础建设便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们争取支持、自筹资金、自主研发,实现了数字化司法行政建设,其中一些取得了自主产权,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供了经验。本报今天对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实现信息化全员全流程应用经验进行详尽报道。 法制日报记者 李光明 为让律师们更好地了解侵权责任法,安徽省律师协会专门邀请侵权责任法起草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民商法专家杨立新教授通过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视频系统为4000多名律师进行了讲座。 历经7年,安徽司法行政系统自筹资金,投入1.3亿元,建成了集数据、音频、视频三网合一的四级联通专用网络。自主研发了应用于综合管理、法律服务、监狱安防等27类涵盖司法行政主要业务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初步打造出“基础网络全联通,主要功能全覆盖,管理应用全员化”的数字化司法行政系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来安徽考察调研时,专门视察了安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情况,对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应用给予了高度赞赏。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安徽考察时说:“安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持之以恒的攻坚克难,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互联互通,走在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前列。” 白手起家收获信息化建设累累硕果 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司法所所长万正琳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了解省厅、市区局有无新的文件通知、工作部署,学习创新经验,掌握本所人员记载收集的工作日志。 然而,就在7年前,基层司法所连电脑都没有,上报的每一个数字都源自人工统计的纸质报表。今天,每一位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档案,每一个法律服务案件,每一名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服刑劳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只要轻点鼠标就可获取。 7年前,信息化对于司法所来说是一个遥远的词汇。那时,安徽省的司法所还没有“户口”,对于高科技武装的信息化没有奢望是正常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被“强制入梦”,要求开始信息化建设。安徽省司法厅党委找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司法所立户列编,而且还决定将司法所作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搞信息化需要大投入,基层司法行政单位一穷二白,许多人根本没有看好这一工程。 对此,安徽省司法厅党委的态度坚决,坚定进行信息化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早建比晚建好,早建早出成效。2003年秋,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数字安徽”建设的宏伟蓝图,司法部作出了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这更坚定了安徽省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决心,并迅速作出了加强安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并作为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之后,推进安徽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又一个新的突破口。 没有钱,厅领导分片包干,通过争取支持和自筹资金,走自主研发之路,先后自筹1.3亿元。没有人才挖人才。从开始信息化建设安徽省司法厅就提出,各市司法局和各监狱、劳教所至少有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县区司法局至少有1名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技术人员,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亲自上阵“挖墙脚”。对于信息化人才更是“宠爱”有加,破例为职级不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厚条件,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孙建新说,为了推动信息化建设,省厅建立了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与管理考核机制,5年间共拿出460余万元用于表彰先进;累计投入300余万元用于人员培训,参训人数达3万余人次。目前,全系统已有294名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 2005年,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提出了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基本框架,明确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的“五个统一”原则,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信息化建设在“一年一个目标”中快速深入、循序渐进。 2006年,以政法专网建设为契机,以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先后两次对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出提速的要求,完成全系统基础网络建设。 2007年,提出“以建设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信息化应用年”活动,开发应用了部分业务软件。建成了省厅、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四级联通的广域网,形成了畅通的数据、音频、视频系统。 2008年,以推进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实务工作相融合为目标,提出了信息化工作“两个面向”,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建设模式,在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开展示范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由集中建设向试点建设、省厅统一管理向分级分层管理的转变。当年4月,在合肥市开展四级网接入试点,与有关厂家共同进行设计、研发司法所专用接入设备并获国家认证生产许可。 2009年,全面推进2008年示范化建设成果,初步形成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数字司法行政。当年,安徽司法行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列入安徽省政府“数字安徽”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2010年,充分利用政法专项资金,进一步拓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应用领域,实现了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应用全覆盖。 据统计,安徽目前已建成了覆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数据、音频、视频三网合一的四级联通专用网络,全省130多个单位的局域网建设,建成了厅直各单位、全省17个市司法局、24个省直监狱劳教单位、108个县区司法局、126个法律援助机构、84个公证处、1492个司法所互联互通的基础网络,入网计算机7200余台,应用岗位实现人手一机。 “信息化建设对于安徽司法行政人来说,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走出来的。”孙建新回顾7年建设历程说,对信息化建设的启示有四个方面:一是规划先行、科学建设。坚持在规划中理清思路,省厅统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制定总体规划,监狱劳教系统和各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专项规划,并报经省厅批准后,在省厅信息中心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使信息化建设少走弯路。二是行政推动、强力推进。省厅成立领导小组,厅长担任组长,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领导干部成为信息化建设的责任者、先行者和推动者,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动信息化建设。在建设与应用过程中,坚决排除干扰,实行建设与应用奖惩机制,在省厅内外网通报进展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建设进度。三是自主创新、契合需求。坚持大力引进和培育技术人才,自主研发了主要业务应用软件,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实务工作融合度高,并且技术成熟,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四是注重实效、综合应用。在实战中推进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通过应用规范了业务管理,提高了队伍素质,提升了工作效能,走出了一条“建设与应用并举、管理与效果并进、当前与长远并融”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之路。 注重应用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实务有机融合 前不久,市民杨奎虎到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他在受理窗口把身份证、申请表等材料提交后,公证员通过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并请他在相关的确认单上签名,然后告诉他:您所申请的公证已受理,现已进入了承办环节,请在旁边稍候,如果材料信息准确无误,一会便可以取证。 如今,在安徽省任何一家公证处都可以通过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从网上进行业务办理工作。该系统提供了各种公证文书模板,可自动生成告知书、询问笔录、公证书,把公证业务人员从繁重的手工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系统利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自动获取当事人信息并校验身份证真伪,同时提供黑名单自动比对、重复办证自动提醒和公证书修改痕迹保留功能,有效降低了公证执业风险。通过使用该系统,公证处可对本机构内部所有公证事项进行实时监控和督办,公证管理部门可对所辖各公证处的公证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进而实现对公证业务的实时动态管理。 “信息化的生命在于应用。”据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翠凤介绍,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完成,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始对信息化应用进行尝试,拓展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重点突出信息化的实战性、规范性、综合性、整体性,提出了“面向司法行政信息资源、面向用户角色”的系统建设思路,以实现信息资源最大化的产生和利用,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 随后,安徽省司法厅研发出涵盖司法行政主要业务工作应用系统27类,涵盖了司法行政的主要业务。比如,司法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平台,司法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要面向全省基层司法所和各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部门,涵盖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和维稳情报信息等司法行政基层各项业务工作。系统突出实现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结果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化管理,安置帮教工作状态化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维稳情报信息工作质量化管理的目标。县级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平台则集监控、管理、调度功能于一体,通过汇聚、分析和研判基层维稳情报信息、集中监管基层业务、利用技术手段集中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等方式,全面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创造性的采取“集中监管、统一调度”的基层维稳工作模式,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维稳工作的防控与处置的能力,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 就如何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安徽省司法厅自主研究开发了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依据律师法而设计,包括律师事务所管理子系统、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子系统和律师协会管理子系统,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律师管理数字化。该系统利用电子签章形成完整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文书,控制律师收案必须网上办理、网上审批,从而解决个别律师私自接案收费问题。通过案件冲突检查,避免了同一律所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违规收案的现象。实现律师管理工作从被动的事后查处向主动有效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的转变。 经过几年的引进和培养,目前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从事计算机技术的人员136人,全系统开展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考证工作,7300多名干警参加了考试,合格率达95%。 通达社会信息化为监狱劳教提供安全通道 2003年,刚刚履职的厅长孙建新想了解全省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基本情况,打电话给监狱局负责同志,要求尽快将全省服刑人员的相关数据报上来,一个星期后,仍没见到上报来数据,追问得知:各个监狱正在用人工计算的方式统计。这件事,让孙建新坚定了必须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的想法。 2010年6月7日上午10时,安徽蜀山监狱民警经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司法所安排,通过视频让情绪波动的服刑人员钱某与远在贵池的家人“见面”,牛头山司法所所长、钱某所在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对其进行了远程帮教。 这两个例子真实反映安徽省监狱部门短短几年因信息化运用发生的深刻变化,这其中还有观念的变化。 目前,安徽省司法厅开发应用的协同改造矫治系统和监(所)远程探视帮教系统,不仅有效解决了传统会见、帮教手段成本高、较繁琐、安全性低等不足,还建立了服刑在教人员及其家属、监狱劳教单位、基层司法所四者之间畅通的信息交互渠道,实现了服刑在教人员从入监所到回归社会整个环节有效监控,提高了亲属知晓率、监管改好率、人员衔接率和安置帮教率。 监狱安防联动平台是安徽省监狱管理局重点建设的一套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姜明说,该平台通过制定一套综合性接口标准,实现监狱系统安防设备的智能集成、远程调用、集中控制和实时联动,有效解决了不同时期建设的监狱安防系统设备不统一、标准不一致、联动性缺乏等问题。安防联动平台嵌入监狱电子地图,实现了视频监控、门禁管理、对讲监控以及监狱广播等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联动控制功能。该平台分为省局和监狱两级,省局级安防联动平台可对监狱级的联动平台进行查看调阅、并对接入省局级平台的各个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监狱级安防平台主要对监狱内部各个安防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服务效能队伍素质管理能力实现质的提升 2010年10月10日上午,安徽省太和县关集镇农民李伟夫妇将一面“法律援助 守民爱民”的锦旗送到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尚启文手中,感谢法律援助机构帮他讨回了19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因为在这次援助中,李伟夫妇亲历了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运用带给他们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从他跨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大门开始,中心运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实现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等数字化流程,半小时后,案件已经进入承办阶段。 “信息化应用最突出的成果就是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张杰说,系统的使用,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降低了诉求成本,确保了应援尽援,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目前,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已经基本实现了全员、全流程的信息化应用,信息技术的应用真正融入到最基层、最基础的实际工作当中,提高了工作效率。自2007年至今,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安徽省厅司法厅网站首页的访问点击数已经超过114万次,信息化应用已经成为干警日常工作的基本手段。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系统每年节约会议成本约200万元。 “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实现司法行政信息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快递。”孙建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