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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官+律师”夫妇一方须退出 94名法官告退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法制网——法制日报 上海“法官+律师”夫妇一方须退出 94名法官告退 上海筑起法官律师间“隔离墙” 94名法官“退出”避免司法不廉 上海高院院长披露“一方退出”缘由 □特别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王斗斗 "如果‘打官司’变成‘打关系’,司法的公信力何在?" 当前
法制网——法制日报


上海“法官+律师”夫妇一方须退出 94名法官告退

上海筑起法官律师间“隔离墙” 94名法官“退出”避免司法不廉
 
上海高院院长披露“一方退出”缘由

 

  □特别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王斗斗

  "如果‘打官司’变成‘打关系’,司法的公信力何在?"

  当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期盼十分强烈。法官不廉,会酿成腐败丑闻,更会丧失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然而,近年来,一些涉法腐败窝案中,法官和律师共同涉案的现象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有中央领导同志在上海视察政法工作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老百姓最怕的就是律师与法官合谋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切实理顺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构建"隔离墙"机制,成为防范司法不廉的重要环节。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高院着手建立法官配偶为律师"一方退出"机制。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独家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披露了退出机制工作完成的前前后后。

 

  “法官+律师”夫妇

  易落影响公正口实

 

  上海地理区域不大,但法学院校不少,培养出来的学生又多从事法律工作,很多法官与律师存在着同学、师生、甚至亲属等关系。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客观存在,交往不可避免。

  在应勇看来,影响法官与律师关系正常化的决定性因素和主要矛盾在于法官。法官配偶担任律师,不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正,但容易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口实。

  "法官配偶为律师一方逐步退出,符合中央关于干部职务回避和干部配偶从业行为规定的精神,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廉洁的关切。"应勇说。

  上海高院经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多次沟通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大家一致认为,从公信着眼,从规范着手,从防范着力,让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起相对独立、彼此尊重、平等交流、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隔离墙"机制,符合司法廉洁建设总方向,表示要共同努力,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009年1月,上海高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将国家相关法律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细化为五章40条,从立案、审判、执行、业外等各个环节,对如何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与若干规定相隔6天,上海高院又趁热打铁出台了《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其中明确规定:凡法官的配偶为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本市各级法院的院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领导,并探索建立一方逐步退出机制。

  这一要求意味着,只要审判、执行部门法官的配偶从事律师工作,不是配偶辞去律师之职,就是自己申请调离审执一线岗位。应勇认为,这些规定也是"一方退出"机制的制度保障。

 

  94对符合条件夫妇

  全部实现一方退出

 

  上海高院一位法官清楚地记得,2009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应勇在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大会上庄严承诺:凡法官的配偶是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各级法院和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的领导,并逐步从审判、执行等业务岗位退出!

  应勇态度鲜明,在各种场合都强调:法官配偶一方逐步退出的方向不会改变,决心不会动摇,工作不会停顿。

  经调查,上海法院干警配偶从事律师工作的共143人,而在审判、执行部门担任领导和法官职务的共有94人,其中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庭长助理等18人。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上海法院按照"刚性规定、柔性操作"的原则,做到人员上不搞“一刀切”,而是领导带头;时间上不搞“一刀切”,而是逐步退出;形式上不搞“一刀切”,而是多途径、多岗位妥善安排。

  应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各级法院党组领导分别与配偶为律师的法官逐一谈话,帮助他们认清出台规定的必要性,取得本人认同和家属理解。有关法院主动与相关部门接洽,帮助调离同志解决后顾之忧。对退出的法官,根据其特长和本人意愿作出合理妥善安排。全市新提拔的审执部门领导均无配偶担任律师的情况。

  据悉,"一方退出"中大部分是法官一方在法院内部调整到非审判执行部门。

  2009年,上海高院和全市法院配偶为律师、担任审执部门领导的25名同志率先实现"一方退出"。截至今年9月中旬,该市三级法院已全部实现"一方退出"。

  同时,各级法院在招录或调入工作人员时,都释明"一方逐步退出"机制刚性规定的内容,防止"边退边进"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上海高院今年又出台了关于执行“五个严禁”的50条细化意见,其中,单单对"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的细化就占20条之多。对法官和律师之间配偶、亲属,曾经同事、同学、师生或朋友等关系,可能影响司法公正,需要回避的,都登记备案。对司法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不再怕别人说长道短

  获各界普遍理解认可

 

  上海高院一位庭领导的丈夫是兼职律师,"一方退出"机制实行后,其丈夫主动向上海市司法局上交律师执业证。

  这位庭领导说,法官配偶担任律师,虽然不会必然导致司法不公,但肯定会对司法公信带来损害,因为老百姓打官司最怕律师与法官在一个屋檐下。

  我是法官,我爱人是律师,以前他代理案子,我总怕别人说长道短。虽然我们互不干涉,但保不住百姓不议论。现在好了,实行"一方退出"后,我的后顾之忧解除了。

  "一方退出"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理解和认可,也获得上海市委和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上海法院法官配偶为律师"一方退出"工作,是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树立司法公信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是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保障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是一项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

  目前,上海法院"一方退出"工作已全部且妥善完成,但应勇表示,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