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上海一中院广纳司法公开良策 研讨会上,上海一中院介绍了目前已经运行的诸项举措。从第一道窗口的诉讼事务中心提供全面的司法信息公开服务,到立案阶段即使不予立案也需采用口头告知、信函答复、书面裁定等多种形式加以释明,绝不搞“暗箱操作”,庭审阶段为群众旁听庭审提供便利,一直延续到执行阶段借助互联网向公众介绍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事项,曝光拖欠债务的被执行人,发动群众提供财产线索,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司法公开体现“全流程、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的特点。受邀参加研讨的嘉宾对上海一中院推出的司法公开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 上海一中院院长潘福仁表示,上海一中院已将不久前向社会公布的《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20条意见》细化为《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力求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改革举措的影响,增加社会认同,并希望今后各界人士能继续为该院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出谋划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