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地市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海南三亚召开数千人公捕公判大会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人民网 海南三亚召开数千人公捕公判大会 核心提示:11月1日,三亚市政法部门在三亚市天涯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数千名天涯镇地区群众聚集在天涯镇中心学校公开处理大会现场,近二百名武警、公安民警在现场戒严警卫,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随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
人民网


海南三亚召开数千人公捕公判大会

  核心提示:11月1日,三亚市政法部门在三亚市天涯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数千名天涯镇地区群众聚集在天涯镇中心学校公开处理大会现场,近二百名武警、公安民警在现场戒严警卫,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随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人民网三亚频道11月1日电 为有效打击和震慑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严打声势,11月1日,三亚市政法部门在三亚市天涯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安机关依法对董利强等20名“两抢一盗”嫌犯公开刑拘和公开逮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鹿城的“2006.1.1”持枪杀人案两名主犯公开宣判,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两主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三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泰令以及公、检、法、司的有关负责人和社会各界数千余群众参加了大会。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确认:2000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罪犯邢孔超和邢增富(已判刑)窜至海南莺歌海盐场化工厂,乘该场经警熟睡之机,盗走一支“五四”式手枪及8发子弹。2004年5月罪犯郭东方经人介绍投资加入被害人罗丹(殁年30岁)经营的海南汇景园林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后因该公司收益被罗丹一人控制、使用,郭东方对此心怀不满,产生杀死罗丹由其本人控制公司之念。2005年11月底,郭东方找到乔杰(已判刑)称要找人收拾罗丹,乔杰遂推荐持有枪支的邢孔超。三人经合谋,郭东方明确表示要除掉罗丹,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报酬,乔杰、邢孔超均同意。此后,乔杰、邢孔超先后三次跟踪罗丹伺机作案,均未得逞。2005年12月31日23时许,郭东方通知乔杰、邢孔超到三亚金辉煌夜总会守候罗丹。次日零时许,乔杰、邢孔超开车跟踪罗丹到三亚黄金道大酒店门口。当罗丹下车准备买烟时,邢孔超左手持枪靠近罗丹,朝罗丹的脖子开了一枪。罗丹中枪倒地,当场死亡。经鉴定,罗丹系生前颈部被枪弹贯通性创伤,造成颈椎、脊髓严重损伤死亡。

  案发后,三亚警方经过二年三个月锲而不舍的艰苦侦查,奔赴乐东、南京、山西三地,一网打尽该案五名罪犯,成功侦破这起由全国人大、公安部点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特大命案。在侦破该案的同时,隐藏在持枪杀人案背后的案中案-----盗窃经警枪支、弹药案,也被三亚警方顺利告破,成功缴获那支被盗8年之久的军用“五.四”式手枪。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 》载明:罪犯郭东方、邢孔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邢孔超还伙同他人盗窃民警的枪支、弹药,其行为又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郭东方因生意纠纷即雇凶杀人;邢孔超受雇持枪杀死被害人,且系累犯;二犯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严惩。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以郭东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邢孔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郭东方、邢孔超不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郭东方、邢孔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泰令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法工作保障和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性,全力开展国际旅游岛治安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