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四川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制裁“老赖” 《意见》规定,法院执行机构和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都将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开展协助执行方面的工作。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协助执行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公安机关将提供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电子照片、身份证号码、户籍、暂住、住宿等方面的信息,协助法院查找、控制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的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将采取扣留出境证件、暂扣被执行人等措施,协助法院实施限制其出境。对于被执行车辆,公安机关将在车辆年检、过户、事故处理及进出道口等环节予以协助查扣。 《意见》要求,对于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积极出警协助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公安机关协助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维护执行现场秩序。 《意见》还明确了公安机关与法院应当加强协作,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