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执法规范是民警的“护身符”
“先止损,后查缉,这是浙江110民警遭遇警情时应有的行为规范。”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景华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作为被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目前,浙江省公安机关已在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获得了良好效果。 11个小组抽查400个派出所 炎炎夏日,杭州市东新派出所内来了几位中年人。 东新派出所位于城郊接合部,治安形势复杂,日均110接处警近70起,居杭州市156个派出所第3位。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东新派出所民警执法行为日益规范,办案质量明显提高,2009年执法质量考评从上年的分局倒数第一名进入全市前三名,110接处警质量位居全市派出所第一名,信访投诉同比下降50%以上。 这几位中年人来到派出所后,东走走、西看看,不时向正在办事的市民询问情况。派出所教导员上官海峰闻讯出来一看,发现一行人是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长王辉忠,副厅长、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柯良栋等。今年6月,浙江省公安厅在杭州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广“杭州样本”。现场会后,王辉忠每周都抽时间到基层明察暗访执法规范化情况,足迹遍布全省一半城市的30多个派出所、交警队、看守所、拘留所、禁毒大队等基层所队。 据介绍,与王辉忠一样,厅党委其他10名成员,也每人带一个小组沉到基层调研督导执法规范化建设,走遍了98个县级公安机关,抽查了400余个基层派出所。 明确区分办公场所功能区 省厅现场会后,东新派出所成为浙江各地“一把手”的执法教学课堂,“东新模式”也被“嫁接”了近200次,并在全省各地生根开花。 为提速“执法革命”的进程,浙江省公安厅下发了工作推进计划,这个计划涉及18个警种和部门、82个子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时间节点控制,在全省形成了全警抓、抓全警,系统抓、抓系统的“全警工程”格局。目前,省公安厅已分11个业务警种确定了17个基层单位为试点单位,精心培育业务警种各自的“样板”。在此基础上,浙江省注重因地制宜,正视地区之间、任务量之间、工作对象之间的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和均衡推进,形成全省11个市局、103个县局、2000余个基层所队一个不少、全建制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格局。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又上升成为“政府工程”,目前中央和省级用于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2.56亿元奖励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为派出所功能区改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队长王建介绍说,为体现浙江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的特点,首先就要从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派出所抓起。针对公安机关以往执法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所队执法执勤和办案起始环节的实际,浙江选准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按照规范,派出所等执法单位的办案场所按照办案、办事、办公、生活四大区域进行物理硬隔离,并在办案区内设置候问室、讯(询)问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等功能室。 “通过强有力的激励措施,目前全省1036个派出所已有181个派出所完成功能区改造,正在施工的有635个,预计年内将完成926个,占总数的89%,大大超出了我们原定的50%目标。”王建介绍说。 “按图索骥”完成规定动作 如果说功能区划分改造是浙江执法规范化硬件的完善,那么同步升级的是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便民化措施、民警执法水平等各种软件。这种“物理变化”被换化为“化学反应”,一个与功能区域划分相对接的实战化勤务运行机制正在加快建立。 11月3日晚10时20分,义乌市江东派出所副所长沈健正在对自己的“坐堂”工作进行整理,这一天他除了坐在派出所一楼大堂内接待信访和办事群众外,还跟随出警民警到现场处理了两场较大规模的纠纷。同时,他还要负责对留置室的安全、民警内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他说,这样的“坐堂”值班是服务群众的一个崭新窗口,也是规范执法和自我管理的一面镜子。 变坐班为坐堂,变办公为办案,变后台指挥审核为前台指导把关,基层所队领导和局领导“坐堂”值守工作制度在全省各地已得到了全面推行,实现了值班所队长和局领导在执法一线的可视化指挥与监督以及案件审核审批“一站式”服务,既优化了执法指挥管理服务体系,又提高了执法效率。 张景华认为,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推动流水化作业,让一线民警特别是年轻民警能够“按图索骥”完成各项执法的“规定动作”。他强调说,“只要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办事,即使出了问题,操作民警可以免责,从而使广大民警真正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让自己有了‘护身符’而不是增添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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