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河南刑释解教人员60岁享低保 本报郑州11月4日电 记者 邓红阳 河南省综治委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年满60岁的刑释解教人员,经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可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据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介绍,省综治委在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人接回安置,帮助实现就业,解决生活问题。各级政府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积极安置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根据文件规定,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监护)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经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批,应当进入当地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未成年人可由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农村户籍刑释解教人员回原籍所在地的,应当按规定及时落实责任田(林)。服刑在教期间因征用土地、城镇开发建设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同等待遇予以保留应有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