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太原首推公安人员出庭作证 本报讯 (记者 陈 伟 通讯员 孟建平)“请值庭法警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11月9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玉伟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就辩护人提出刑讯逼供的意见,法庭依法通知公安讯问人员出庭作证。这是该院首次以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的方式,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2010年9月3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三项罪名向太原中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前,被告人何玉伟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侦查阶段办案民警对何玉伟刑讯逼供的书面材料,市中院立即将此材料复印件转交市检察院,要求对被告人何玉伟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举证,并依法向讯问人员下达了出庭通知书。法庭调查中,两位民警就首次讯问被告人何玉伟的时间、地点、讯问方式等回答了公诉人的提问,并解答了被告人何玉伟及辩护人有关有罪供述的时间与带领公安人员指认现场的时间、何玉伟进入看守所的体检情况等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