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广西通报多人严重违纪违法案 3任县委书记前腐后继 原领导班子四个成员涉案 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武宣县原县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清来宾市副市长、武宣县原县委书记李启亮收受贿赂;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宣县原县长、县委书记彭进瑜收受贿赂;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宣县原常务副县长林炳贵收受贿赂80万元、美金5万元,行贿12万元;武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覃胜文收受贿赂21万元,贪污公款15万多元。给予李启亮、彭进瑜、林炳贵、覃胜文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李启亮等人罔顾法纪,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插手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大搞权钱交易,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其当政期间,武宣县一批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送红包礼金问题严重反弹,黑恶势力猖獗,社会治安严重混乱。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十分强烈。这次查处武宣县县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案件,严肃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公安机关也摧毁了以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廖福东为首的黑恶势力。 家里购买日用品发票自己签字报销 这次涉案的武宣县原县级主要领导,对自治区和来宾市部署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多是应付过场,查摆问题和思想剖析材料都是他人代写的。 来宾市副市长、武宣县原县委书记李启亮就认为,“自己辛苦工作一辈子了,生活上还不如一个小老板”,为追求物欲享乐,大肆收受贿赂。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宣县原县长、县委书记彭进瑜,则在政治上等待提拔重用,经济上期盼丰厚回报,为追求名利,讲究享乐,“在收受红包方面已经是廉洁自律防线全无,达到了来者不拒的程度”。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宣县原常务副县长林炳贵,则把当官作为改善家庭和个人生活条件的途径,参加工作23年,违规经商就达22年。武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覃胜文,更是利用职务便利把公款当成私款使用,小到家里购买日用品的发票都拿到单位自己签字自己报销,公然侵吞公款。 收受黑恶势力头目贿赂彼此心照不宣 在这次涉案的县级主要领导“出事”之前,武宣县原县委书记覃纪康违法犯罪锒铛入狱,这一案件本来是一个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的极好机会,但作为后任县委书记的李启亮、彭进瑜,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有关覃纪康案件的舆论是在揭武宣的丑,认为查处覃纪康案件影响了经济建设,影响了投资环境,心存抵触,不愿提及。 李启亮、彭进瑜以身试法,下属则有样学样,相互交叉感染。查处这一案件涉及县委常委成员多达4人,李启亮、彭进瑜、林炳贵、覃胜文一起收受了黑恶势力头目廖福东的贿赂,彼此心照不宣;林炳贵为谋求一官半职给李启亮送钱,李启亮竟然照收不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武宣县委主要领导重蹈覆辙,三任县委书记“前腐后继”。 教训深刻要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武宣县广大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他们认真履行党的宗旨,遵纪守法,扎实工作,带领群众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但李启亮等人却经不起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从领导干部沦为腐败分子。探寻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和轨迹,不难发现因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多方面的原因,经过长期积淀、发酵和膨胀,最终铸成大错。这些问题,发人深省,教训深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引以为戒。 经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提起公诉,武宣县原县委书记彭进瑜因受贿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2002年至2009年期间,彭进瑜利用担任武宣县县长和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30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3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20万元及摄像机等。彭进瑜归案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2010年6月10日上午,由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来宾市副市长李启亮受贿案在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9年,李启亮在担任武宣县县委书记和来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租地开矿、工程投标、任用提拔、项目审批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下属和当地投资商10余人贿赂的人民币97万元、美金3500元、价值人民币66968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及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的免费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