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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方启动“阳光行动”构筑队伍管理品牌工程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法制网——法制日报 山西警方启动“阳光行动”构筑队伍管理品牌工程 争做阳光警察 争创阳光警队 打造阳光警务 法制网太原11月24日电 记者王斌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激发民警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一场为期三年以“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
法制网——法制日报


山西警方启动“阳光行动”构筑队伍管理品牌工程
 
争做阳光警察 争创阳光警队 打造阳光警务

 
    法制网太原11月24日电 记者王斌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激发民警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一场为期三年以“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为主要内容的山西公安“阳光行动”今起启动。

     今天上午,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司在“阳光行动”电视电话动员会上强调:开展“阳光行动”是我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孟建柱部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五项要求”和省委袁纯清书记“7.29”“8.28”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厅党委狠抓队伍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阳光行动”开展得成与败、好与坏,直接关系着能否顺利完成省厅党委制定的“1+8”规划蓝图,关系着能否实现全省公安事业跨越发展,关系着能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开展“阳光行动”,精心打造具有山西公安特色的精品力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等上级领导部门对我们的厚望,也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热切期望,更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对此,我们要充满信心,奋力前行,使“阳光行动”成为山西公安队伍管理的“品牌”工程。

    杨司指出,当前,山西公安工作正处于发展进步的关键时期。实现孟建柱部长视察山西时提出的“一个目标、五项要求”,实现省厅党委制定的“1+8”规划蓝图,为全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不仅需要有好的思路和措施,更需要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民警队伍。面对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好局面,各级公安机关要珍惜机遇,牢牢抓住和用好机遇,着力加快我省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升民警队伍良好形象,奋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实现“中西部站排头,全国争一流”,是我们为之奋斗的宏伟目标,我们一定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只争朝夕,坚持不懈,狠抓落实,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确保预期目标胜利实现。

    杨司要求,开展“阳光行动”,必须紧跟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开展“阳光行动”的实质,就是最大限度地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执法过程等,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提升公安机关的形象。开展“阳光行动”,要部门联动,全警参与。“阳光行动”,阳光是标准,核心是执法。抓“阳光行动”,最为重要的是要抓执行者,抓具体的执法主体。近年来公安机关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主要涉及治安、刑侦、交警、经侦、监所等警种,多数发生在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单位。所以,“阳光行动”必须从治安、刑侦、交警、经侦、监所等重点警种进行突破,从派出所、看守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基层单位进行突破。要结合本警种、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刚性目标,制定操作性强的措施,明确工作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落实牵头负责领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发动和引导每一位民警积极主动地参与“阳光行动”,形成人人争做“阳光警察”、合力争创“阳光警队”、全面打造“阳光警务”的良好氛围。

   杨司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充分发挥警民双方的积极因素,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逐一落实,整体推进。在公安机关内部,一要提高执法透明度。敢于把所有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向群众公布,就说明执法行为是公正的、公平的,敢于让人民群众去评判,就说明我们的执法结果是经得起检验的。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不断提升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公信力”。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不断提升民警把握运用政策法律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最大限度地使我们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过程高效,最大限度地使我们的执法行为具有“慑服力”。三要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继续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总结推广忻州“十进家”、晋中“十个一工作法”等成功经验,继承和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完善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塑造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的形象,使公安机关和民警具有“亲和力”。

    在公安机关外部,一要提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的“参与度”。当前,由公安机关和民警单方面独揽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与义务,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通过开展“阳光行动”,组织宣传教育、警务体验、警民互动、警营开放日等警察公共关系活动,可有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构筑社会治安防控的“天罗地网”。二要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为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防止公安机关和民警滥用职权,“有限公安”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不少群众受思维定势的影响,错误地认为社会治安恶化是因为公安机关和民警对违法犯罪打击不力,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不满和批评越来越多。通过开展“阳光行动”,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公安、了解公安,进而理解公安、支持公安。三要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度”。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都要真正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把集中民智民意作为检验和证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败得失的“测试仪”和根本标准。只有这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才能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命运、共呼吸、心连心,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