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河南省各级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清欠” 据了解,河南省高级法院决定自2010年1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开展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要求各级法院对新收和正在办理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案件台账,上报至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各级法院要开辟案件受理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开通立案热线,并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在必要时,法官要依法主动为农民工调查取证。农民工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如果提供财产担保有困难,如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在此之前,河南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对不能提交书面诉状的农民工,可允许其口头起诉;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工当事人,法院应依法优先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法院可以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等方式对其予以必要救助。并提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法律没有禁止的一切手段,加大执行力度”。 与此同时,法院还将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和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联动机制,合力帮农民工讨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