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湖南省检察院打造信访接待室文化建设品牌 传递愉悦,打造“亲民信访” 在湖南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一条条格言警句、一个个互谦互让的小故事、一首首教人放宽心胸的古诗;墙壁上挂着“莫气莫急,把诉求说清;公正依法,把法理讲准”的书法牌匾;墙脚还摆放着常青植物……整个环境给信访人一种“到家”的感觉,拉近了信访群众与检察干警的心灵距离。 湖南省检察院倡导舒畅上访,要求信访工作人员不受信访户情绪的影响,一张笑脸面对、一句文明用语问候、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解渴,将快乐愉悦的情绪传递给来访人员。 “工作中,我们注重对信访干警进行心理知识培训,搭建心理疏导和健康保健平台,帮助他们及时调整心态情绪,安心、放心、舒心、用心地工作在接访一线。”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光明告诉记者。 今年5月7日清晨,耒阳市东江办事处农民匡某在湖南省检察院门口大哭大闹,要求检察机关为其申冤、对丈夫梁某被某检察干警子弟撞伤给予后期治疗并赔偿各项费用。该院控告检察处处长江涛在认真听取了上访人的诉求后,答应立即与衡阳市检察院沟通处理。不久,事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9月21日,匡某终于拿到了肇事方给付的补偿金6万元。 坦诚公开,打造“阳光信访” “阳光信访,就是让群众有说话之处,有反映自己意愿、表达自己心声的地方,通过将处理信访的所有程序公之于众的方式,让群众随时能查询自己反映问题的处理进展情况。真正做到‘揣着疑点进来,装着明白出去’。”江涛说。 湖南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着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和举报方式、法规制度、工作程序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与此同时,该院各内设机构也设立信访联系点,聘请信访信息员,收集和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并在办案、接访、下访、巡访、回访现场为群众释疑解难,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始发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4月,溆浦县个体户舒采强等26人穿着自制的“上访汗衫”,打着“严惩溆浦渎职分子”的横幅来到湖南省检察院。原来,2月12日,溆浦县城发生一场特大火灾,事故由于违规囤积烟花爆竹和燃放烟花引起,造成3名消防战士牺牲,给舒采强等26人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舒采强等26人强烈要求检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负责接待他们的该院控告检察处副处长周碧平立即拨通溆浦县检察院检察长的电话。经询问得知,事故发生后,怀化市、溆浦县两级检察院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侦查。他立刻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全体上访群众,请他们耐心等待处理结果。看到省院接待人员如此高效率地现场办公,来访群众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 释法到位,打造“法理信访” 湖南省检察院还提出法理信访的理念,通过依法做好接访、办理、督查、反馈等工作,结合对困难群众给以“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救助机制,为“案结事了”打下坚实基础。 该院要求接访干警做到“四心”接访,即真心、细心、用心、热心,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控告、举报、申诉。即使来访人明明是无理上访,也一样给予人格尊重,给予热情接待,变无序为有序。对一些确属缠闹访、认“死理”的上访户,要采取邀请上访人亲属参与劝导、律师陪同释法说理、当地干群共同公开听证等方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东山村村民谢树英,因不服法院以贩毒罪判处其子刘军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多次上访,控告派出所干警刑讯逼供。该案经衡阳市、区两级检察院复查,均认定“刑讯逼供证据不足,不符合立案标准”,决定不予立案。谢树英不服,继续上访。湖南省、衡阳市两级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经综合评议,听证人员一致认定检察机关办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当事人上访事项缺乏证据,理由不成立。根据《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此案被依法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