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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摧毁交易额达72亿地下钱庄 8名越南人获刑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新华网 广西摧毁交易额达72亿地下钱庄 8名越南人获刑 广西跨国特大地下钱庄案日前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8名越南籍被告人3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0万元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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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摧毁交易额达72亿地下钱庄 8名越南人获刑
 
 
  广西跨国特大地下钱庄案日前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8名越南籍被告人3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附加驱逐出境。本案中其他3名被告人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地下钱庄的存在严重危害国家金融秩序,随着这起大案的查处,广西边贸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悄然浮出水面。

  公安部督办跨国大案

  防城港下辖的县级市东兴市与越南北部重要城市芒街一桥相连,相距不足百米。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全世界已有11个国家和地区,全国有26个省区市的客商在东兴市兴办企业近千家,常住东兴从事边贸生意的超过6万人。来往客商和游人络绎不绝,东兴已经成为中国走向东盟的国际驿站。

  2008年8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一条线索,交给防城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从那天起,一个特大跨国地下钱庄开始进入警方的视线。经缜密调查,警方发现广西东兴市的阮志忠在防城港市及广东等地,共开设有77个个人账户。从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他利用这些账户进行大额交易超过1万笔,资金交易总额达72亿元人民币。

  警方初步认为阮志忠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2008年9月4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案决定对阮志忠等人立案侦查,命名为“8·11”专案。当年,公安部把“8·11”专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2009年5月18日,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动200名民警,分成12个抓捕组,奔赴7个地点执行抓捕任务。在同一时间里,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协调广东省和福建省的经侦部门和有关银行,分别冻结涉案账户资金。警方的“专案经营、精确打击”收到显著成效,当日的行动共抓获阮志忠、阮氏钗等境内外涉案人员15人,冻结区内外涉案账户324个、冻结涉案资金约3800万元;现场缴获银行存折145本、银行卡111张,并缴现金68万元人民币,彻底捣毁了这个长期盘踞在中越边境一带进行非法资金汇兑的特大地下钱庄。

  阮志忠等涉案犯罪嫌疑人对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根据查获的汇兑凭证,发现这个团伙的转账数额十分惊人:2008年底至2009年5月16日,阮志忠、阮氏钗犯罪团伙进行非法汇兑资金金额高达59亿多元人民币。其中,团伙成员范氏秋芳收取和支付客户汇兑9155笔,金额达23亿元人民币。

  2009年6月25日,涉案的15名境内外的犯罪嫌疑人被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边贸催生的“蛋”

  防城港市位于中国内地海岸线最西南端,与越南隔着一条小小的北仑河,具有沿海、沿边的特点,其中海岸线长达584公里,陆地边境线长达153公里。防城港下辖的东兴市东南濒临北部湾,西南与越南接壤,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我国与越南唯一海陆相连的国家一类口岸。

  由于享受国家边贸优惠政策,防城港市的对越边境小贸易一度红红火火。2007年,这个市的对越边境小贸易成交额为75.12亿元人民币;2008年成交额为92.1亿元;2009年成交额为55.33亿元,2010年1-4月成交额为19.23亿元。边境小额贸易的强劲发展,是防城港市与越南之间贸易实现新突破的主要动力。

  因为人民币和“越盾”不可直接兑换,从事边境小贸易的生意人开始把目光转向地下钱庄。在中越边境地区,人民币与越南盾的汇率通过美元中间价套算后,一般由规模较大的地下钱庄主宰。在我国,经营地下钱庄是违法犯罪。而在越南国内,地下钱庄却是合法化的,人们将地下钱庄称为“地摊银行”。目前仍有许多地下钱庄活跃在中越边境上,其中有不少地下钱庄是经越南政府批准发照的。

  地下钱庄严重危害国家金融秩序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起目前全国最大的地下钱庄案,具有地域性、集散型的特点。在这起大案中,大部分流入地下钱庄的资金都有真实贸易的背景,其中有合法贸易和非法贸易。已经被逮捕的15名犯罪嫌疑人,他们并不是一个犯罪团伙,而是涉及5个不同的地下钱庄的“庄主”,那5个地下钱庄既相对独立也有业务交叉,钱庄的“庄主”全部系越南人且均在越南境内。各个地下钱庄在进行越南盾与人民币“平仓”的时候,全部是借用现代通讯工具,自由化、市场化地调剂“寸头”,个别规模较大、业务较多的钱庄甚至可以实现自身“平仓”。

  1996年,经中越两国有关部门批准,农行、工行、中行、建行东兴支行先后与越南多家银行建立了结算代理关系,开通了中越边贸结算。但由于人民币与越南盾不能直接兑换,中越两国银行的边贸结算实际上是依靠地下钱庄进行“平仓”。当时,境内有的商业银行为了扩大自己的业务,存在为越南地下钱庄“庄主”在东兴市的代理人提供了一些便利条件的现象。这样一来,越南的地下钱庄就开到了中国境内。有专家指出,要有效防范地下钱庄,必须严禁商业银行为地下钱庄提供便利条件。

  由于地下钱庄收取的汇兑手续费比商业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低得多,商业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每笔为50元,而地下钱庄收取的手续费每笔一般在20至30元之间,加上简单便捷,许多从事边境小贸易的生意人都愿意通过地下钱庄进行交易。正是这个原因,使阮志忠、阮氏钗犯罪团伙的地下钱庄生意一天天“做大”。

  中国银行防城港支行一位负责人说,地下钱庄的存在,严重危害国家的金融秩序,一是导致国家对国内外的“游资”流出和流入无法监控;二是会为走私、贩毒、贪污受贿转移提供渠道;三是通过地下钱庄转钱的生意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记者采访了解到,广西警方打掉阮志忠、阮氏钗团伙后,在我国的东兴市,地下钱庄已了无踪迹。记者还了解到,在同属中越边境地区的凭祥市,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发现过地下钱庄。

  一位来自福建、在东兴从事边贸生意8年多的老板告诉记者,他曾经营过地下钱庄,和越南人做过生意。现在没有了地下钱庄,虽然银行收的汇兑手续费贵一些,“但合法,不冒风险,心安理得。”

  防城港市公安局局长玉石告诉新华社记者,“经营地下钱庄在我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加强防范和予以打击,不让其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