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山西监狱外聘监督员确保执法工作“阳光”作业 在太原一监,执法监督员列席旁听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召开的研究部分罪犯减刑会议,并发表建议。监狱建立对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从认罪伏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等各个方面对罪犯进行百分考核,依据罪犯表现分别给予表扬、记功、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等奖励,以及给予警告、记过、禁闭等处罚。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作为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主要依据。太原一监党委书记、监狱长康武平介绍说,监狱不仅对罪犯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行政奖惩等重点执法环节、执法程序上一律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进行“阳光”作业,而且对罪犯的权利义务、教育改造、通信接见、生活卫生等各项执法工作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山西省监狱局副局长高奇告诉记者,正如太原一监一样,全省监狱系统都建立了严密的减刑、假释、保外制度,构建了“公开工作基础化、公开内容系统化、公开条件透明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监督经常化、公开考核科学化”的狱务公开体系,基本上形成了在环节上抓执法、在落实上抓公正、在监督上抓公开的执法机制,执法的公正性和服刑人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此外,执法监督员还深入服刑人员监舍、教学楼等地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最后还观看服刑人员学习《弟子规》汇报演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