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北京将试行立案公开机制在网上公布案件进展
本报讯 明年3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将试推行立案公开机制,刑事、治安案件受害人及家属、委托人,可通过互联网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昨日,北京警方表示,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案件,均可予以上网公开,当事人根据自设密码登录,不但可查询自己案件的进展、承办民警等信息,还可评价办案民警处警行为。 当事人上网查案件进展 此次北京警方立案公开改革,从今年11月份在西城警方开始试点。 西城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月共有636起案件网上公开,其中群众利用互联网查询、与民警互动的案件达到110起。 警方表示,实行立案公开后,办案民警进行完笔录等法定程序,需要征求当事人意见。若当事人同意公开,可设置自己查询密码;若当事人不同意公开,只需在笔录上注明、签字。 对于公开的案件,当事人如需查询案件办理进程,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专门的网络平台,输入身份证信息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自己案件是否立案、侦破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 可留言评价办案民警 除查询案件办理进程外,当事人还可通过网络平台,对办案民警“出警是否及时、处警是否公正、是否文明执法”等进行评价。 警方表示,案件只要录入该网络平台,督察、法制等部门都可实时看到案件进展和评价,而且这些评价信息是无法删除的。 同时,警方督察部门将立案进行专项检查。在警方执法质量考评中,立案公开和答复情况将与单位、个人考评挂钩,未规范公开或不如实立案三次者,全年单位执法考评不合格,相关民警将失去立功机会。 明年7月全市推行公开 “全面主动的公开,在北京警务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没有先例。”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表示,立案公开是破解公安工作难题的迫切需要。 警方表示,深化警务公开,核心是立案公开。按照北京警方统一部署,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警方将分五个阶段推行,1月1日至2月28日分四个阶段进行筹备,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局试运行阶段,7月1日以后全面推行。 ■ 案例 丢钱包都能查预审情况 今年11月21日,大学生小李逛商场时钱包被盗,在西直门外派出所报案。 做完笔录等程序后,办案民警赵燕京告知小李,该案子可立案公开,只需根据密码和身份证号,上网可查询案件进展。 小李称,当晚回到家登录查询,发现自己钱包被盗的案子已经破了,钱包也追回了。在案件信息栏中,还留有案件概况、主办警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赵警官称,嫌疑人在盗窃小李钱包后不久,就被便衣抓个正着。 当晚,小李在平台留言,感谢民警。“民警很快就回复了。”小李说,民警还告诉她一些防盗常识。 小李称,之后查询时,她能看自己的案件到了预审,信息栏中还有西城分局预审处主办此案民警的联系方式。 对此,赵警官称,现在民警日常接报警,都必须将案情输入内部系统。立案公开施行后,民警工作量稍微增加,还是比较方便的。 ■ 综述 “不破不立”与“立案公开” 昨日,对于北京警方的立案公开改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教授刘俊生等,都称有利于纠正以往“群众报案,公安不破不立”的现象。 有效纠正警方“不破不立” 王大伟称,长期以来,很多地方的警方都存在“立破案挂钩民警考核”。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的警方出现对老百姓的报案,采取“不破就不能立”,引起群众不满。 针对这一警民矛盾,早在10年前,南方一些城市的警方就推行过“立案查询回告制”,很受当地群众欢迎。此次北京警方立案公开机制,与其有一定的相似性,有利于纠正以往“群众报案,公安不破不立”的现象。 刘俊生认为,立案公开机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同时,当事人能对办案民警评价,评价挂钩考核,这将促进警方办案效率。对于以往案件统计不实、立案不实的情况,该机制也能起纠正作用。 “恢复慢了都不行。”西城警方一名民警说,立案公开网络平台中,专门设置了时限警示功能,提醒办案民警按照法律时限及时处理案件。 方便查询免去“跑派出所” 此前,对于案件进展,当事人也可到派出所等进行查询,但常遇到办案民警休息等,存在一定不便。有了立案公开网络平台,当事人就可随时随地查询案件的相关情况。 市民杨先生亲身感受了这种便利。 今年12月8日,杨先生电动自行车被盗,随即到白纸坊派出所报案。做完笔录后,民警告知杨先生可“立案公开”。 “说实话,我没抱多大找回的希望。”杨先生说,觉得这种机制很不错,至少不用天天往派出所跑。 报案第三天,身在外地出差的杨先生,通过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该网络平台,发现自己电动自行车被盗的案件已经破了,“真的挺惊喜的。”他说。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教授刘俊生认为,目前成熟的技术已为立案公开启动了开关,还需要的是警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将立案公开长久有效的推广。 ■ 对话 “公开与否,都会认真办案” 对话人物:西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郭柏顺,主管立案公开试点 新京报:作为北京警方的试点单位,目前立案公开的有多少? 郭柏顺:从11月份集中展开立案公开试点以来,目前已经网上公开了636起案件。仅11月份,全局录入案件2267起,其中向社会公开案件249起,占总案件的14%。 新京报:一些案件公开后,警方无法及时破案,或成为“死案”怎么办? 郭柏顺:也是我们担心出现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因线索或者破案能力等问题,有些案件确实可能会出现破案时间长,甚至是“死案”的情况,肯定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不管公不公开,民警都会认真办案。 我们既然公开信息,就会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全力办案同时,取得群众理解。 新京报:根据试点经验,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郭柏顺:首要的是严格按照规定,保护群众的隐私及权益,这要求警方把握好案件是否可公开的范围。其次,要提高民警的办事效率和执法能力。 新京报:你认为立案公开,对警务工作有什么影响? 郭柏顺:最直观的,是对民警的警务工作能力提出了高要求,不仅要办案迅捷扎实,还要会网上办公。 同时,用了这个网络平台,今后所有案件都会形成电子文件记录在案,警方不仅可以录入予以分析案情,还可以记录民警办案能力,这对区域警力配置、警务考核、网上办公等各方面都有极大促进作用。 【公开流程】 接报受理 当事人报案,办案民警做笔录,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公开,愿意公开的当事人设置查询密码,不愿意的当事人需在笔录上注明、签字。 审批公开 派出所办理的案件,由派出所按照规定审批是否公开。 刑侦部门办理的案件,由刑侦部门审批是否公开。 维护答复 案件公开以后,当事人可在网上查询并留言。比如民警执法态度好不好,案件破没破等。该过程中,办案民警必须及时答复、公开案件进展情况。 【公开规定】 公开条件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维稳敏感类、群众主动要求不公开等情形外,能公开的都公开。比如,由于拆迁、讨薪以及经济纠纷引发的涉众性的、敏感性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不予公开。 公开内容 具体公开项目,包括主办民警的姓名、警号、带有录音功能的24小时咨询电话,案件是否受理、是否立案、嫌疑人是否处理、涉案财物追损情况,还有法律要求告知的办案阶段结果。但不公开具体案情和具体犯罪过程。 公开主体 按照受理、立案、侦办和处理等阶段,分别由派出所、刑侦、治安、预审、法制部门对应负责。强制执行后,由预审负责,处理阶段转为法制负责。对于公开时限,按照法律规定,需要“24小时内给予答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