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河北魏县干部选拔要过“德孝关”:父母意见填入档案 河北省魏县近年来在提拔重用干部的过程中设置德孝关,要求对拟被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家庭孝道和德行方面的考查,并将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的意见填入档案中。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而未被重用,有2名科级干部因为德孝问题而被免职。 据了解,魏县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实施“德孝工程”,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德孝意识。为加强党员干部德孝教育,提高干部素质,魏县县委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做孝敬老人的模范。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倡导将“重德”放在首位,将德孝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要求干部要有孝心、讲孝道、重品行,然后才是重才、重民意、重实绩。魏县县委明确提出,绝不能提拔重用不孝敬父母的领导干部,决不能让德孝行为有瑕疵的干部进入县乡村领导班子。 在组织考察环节中,魏县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调查了解考察对象在孝敬双亲、夫妻关系、教育子女等方面情况,并由其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等写出德孝方面证明材料,凡是德孝方面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拟提拔干部在公示期间,凡是收到群众关于德孝方面的举报,经查实后,不予提交常委会研究。 “德孝工程”实施两年来,魏县各单位已经普遍建立“个人德孝行为”管理档案,把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德孝情况做为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河北魏县县委书记要求不得提拔不孝官员 官员升迁须有父母德孝证明 魏县,地处冀豫交界处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忽然间成了媒体聚焦的热点。这一切,都缘于县委书记提拔官员时的“不孝否决”,提拔干部必须有夫妻双方父母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据悉,目前该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此举被称为河北魏县的“德孝治县”理念。“德孝治县”理念是如何推出的?“不孝否决”会不会引发“唯孝是举”?1月4日,记者赶到魏县,实地感受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县委书记的“德孝治县”试验…… “德孝治县”的必要与局限 干部考核,公众比父母更有发言权 从理论上说,能否成为证人,与证人的年龄、知识、精神状况以及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无关,就是说,即使是直系亲属也可以作证。但是,如何衡量亲属证言真实性则是要慎重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一并考虑,父母德孝意见证明不能成为证明干部是否孝敬父母、关爱妻子儿女的单独证据,这个东西实在是无法真实明干部的德孝水平,根本靠不住…… 微博之言 选自人民日报政治版微博 @hitori_jouzu 连孝悌之义都不懂的人,很难让人期待他在别的方面还能有非凡的德行。关键是,考察不能流于形式。报道中所说的父母的意见,就跟之前的“太太反腐”一样,真的很难考察出个所以然来。 @读无字书 有才无德不可用,有德无才不能用,有才有德要重用。 @折翼的光 这个措施不错,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连自己的家人都不爱,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怎么可能去爱老百姓呢?(记者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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