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日报 西藏起诉首例知识产权案 涉盗版书3.7万余册 2010年9月2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张新峰刑事拘留,11月13日,张新峰被批捕。林周县检察院查明,2009年8月以来,张新峰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拉萨市、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下辖16个县的18所小学推销教辅材料3.7万余册,均系盗版,非法经营销售金额38.4万余元,违法所得7.2万元。 林周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新峰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而不是非法经营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为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林周县检察院还派员前往16个县的18所学校补充核实证据,行程5000余公里,寻找证人60余位,获取书证78份,发函给北京、河北、吉林、甘肃、新疆、青海等6省、区、市的新闻出版部门,以获取证据。该院还将张新峰推销的教辅书样本送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所送13种样本均为非法出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