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浙江巨化集团原副总黄华章受贿被判11年半 黄华章受贿案是2009年检察机关在浙江巨化集团查处的管理层腐败窝案中的主要案件之一。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8年间,黄华章利用担任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63万余元,其中索贿1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华章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人员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全部赃款,因此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