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 浙江温州规定民警非公务去KTV须先报告 多次违规不得评先评优 温州市公安局表示,为防止公安民警接受与执法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邀请,或利用职务之便免费娱乐,要求民警不是因工作需要进入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事前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如没有报告,一经查获,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据媒体报道,报告的内容包括娱乐场所名称、同行人员等。未报告者如被督察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扣分等处理;1年内多次出现违规现象,将取消民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扣除奖金,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温州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形象重于生命”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推行“1+10”的队伍管理制度,“1”指“形象重于生命”主题教育整顿活动,“10”指10项管理制度,如《关于民警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实行报备管理的暂行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管理问责追责六个一律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追责暂行办法》、《加强〈局规〉执行工作规定》等。 有民警称是“理想主义” 温州市公安局人士说,娱乐场所是老板等经常出入的场所,为避免执法人员被诱惑,才制定这一制度,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现象。至于“娱乐场所”包括哪些场所,他说,目前只是规定“KTV等”,今后会在操作中再解释具体有哪些,应该是“容易滋生违法违纪活动的娱乐场所”。 对于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实行报备的规定能否长久执行, 当地部分民警并不乐观。温州乐清市一位交警称这是“理想主义,最多只实行一段时间,因为不现实”。至于如何把握界定模糊的“娱乐场所”,温州瑞安市一位民警表示:“多汇报,让领导知道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