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北京警方今起试行立案公开 当事人可查办案进展 西城分局是最先试行立案公开的试点分局,向当事人全面主动的公开,在北京警务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去年11月,西城警方开始试点,当月共有636起案件网上公开,其中群众利用互联网查询、与民警互动的案件达到110起。 警方表示,实行立案公开后,办案民警进行完笔录等法定程序,需要征求当事人意见。若当事人同意公开,可设置自己的查询密码;若当事人不同意公开,只需在笔录上注明、签字。 凡是刑事、治安案件,受害人及家属、委托人,可通过互联网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案件,均可予以上网公开。 警方表示,自今年1月1日启动推行立案公开工作以来,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工作规范,同时对基层办案民警开展立案公开和信息平台操作的培训。 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表示,将立案公开工作与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警方表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分阶段、分批次扩大信息平台的应用范围,最终实现全局的办案工作情况全部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公开。 ■ 链接 【公开条件】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维稳敏感类、群众主动要求不公开等情形外,能公开的都公开。比如,由于拆迁、讨薪以及经济纠纷引发的涉众性的、敏感性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不予公开。 【公开内容】 具体公开项目,包括主办民警的姓名、警号、带有录音功能的24小时咨询电话,案件是否受理、是否立案、嫌疑人是否处理、涉案财物追损情况,还有法律要求告知的办案阶段结果。但不公开具体案情和具体犯罪过程。 【公开主体】 按照受理、立案、侦办和处理等阶段,分别由派出所、刑侦、治安、预审、法制部门对应负责。强制执行后,由预审负责,处理阶段转为法制部门负责。公开时限按照法律规定,需要“24小时内给予答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