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 山东借“办法”为全省政采工作定方圆 作为山东省今后政府采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被列为该省省政府一类立法(项目),将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这是记者从山东省近日发布的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划中了解到的。 近年来,加快政府采购法制化进程成为各省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山东省也作出很多努力和尝试。据悉,该省即将出台的《办法》已被列入《山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虽然目前多数省市法制化建设的脚步正不断加快,但却鲜有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省市。 “调子定下来,就不会乱了音。”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刘仁民告诉记者,“此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成立之初,我们就以省政府下发的鲁政办发[2009]118号文为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定下了基调。随后我们又召开了第一次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确定了全省工作中长期发展的思路。此次我们将通过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办法》,旨在借《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结合山东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基调,为全省工作立规矩、定方圆。” 记者了解到,为扎实做好法规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意见等相关工作不仅被写进了该省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划开篇的第一条,而且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记者在该省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划中看到,除了保证法规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之外,山东省今年还将加大对采购人行为的监管,制定采购人行为规范和非公开招标方式及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制度。 刘仁民向记者介绍说,以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建设为基础,加强对代理机构管理、采购人管理、供应商管理和评审专家管理,是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近几年的整体布局。如果说电子化平台是一片土壤,其他的监管工作就像几棵树苗生长在这片土壤上。为了保证每项工作都能落实到位,该省在给所有“树苗”浇水的同时,每年都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一棵“树苗”重点培养。“过去两年,我们在兼顾全局工作的基础上,主抓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如今这些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后续再跟进落实并不断完善即可。今年我们会主抓对采购人的管理工作。”刘仁民说,“这些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也要基于电子化平台建设。” 据悉,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迅猛的发展。2011年该省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46.99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5.7%;全年共节约资金118.7亿元,节支率12.3%。其中工程采购额达619.8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5.5%,占今年政府采购总额的73.2%。该省在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专家库使用和管理以及提高投诉处理能力等发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这些不仅为该省2012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该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和《办法》的顺利颁布与实施铺平了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