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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2)》概览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上海蓝皮书之《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2)》的一大亮点是综合运用法学与社会学等研究方法,通过对1784名居民、1875名执业律师以及575名法律专业人士的问卷调查,内容涉及上海法治建设的总体评价及依法治市、人大工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上海蓝皮书之《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2)》的一大亮点是综合运用法学与社会学等研究方法,通过对1784名居民、1875名执业律师以及575名法律专业人士的问卷调查,内容涉及上海法治建设的总体评价及依法治市、人大工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4个法治领域,最终形成了6篇上海法治建设满意度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公众对上海法治状况满意度较高,特别是对社会治理、依法执政、司法公正、行政便民等方面给予积极评价。与此同时,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民意表达等环节,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亟待今后上海法治建设更完善。

  一、对上海法治建设总体满意度的社会评价

  党委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为法治建设主推动力

  上海市法治建设状况调查问卷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对本市的法治建设状况表示满意。其中公众和专业人士中做出 “比较满意”和“令人满意”的正面评价超过三分之二,律师的正面评价也达到58.68%。

  公众对本市法治建设状况表示 “不太满意”或 “很不满意”的比例很低,仅为1.68%。但是,专业人士和律师的负面评价接近5%,值得引起关注。分析正面评价、中性评价和负面评价在三类受访群体中各自所占的比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三类受访群体对本市法治建设的成效总体认可度较高。

  调查结果表明,法治建设各项测评指标的满意度呈现明显差异。在40个涉及评价性的问题中,公众正面评价最高的是社会治安,占比75.13%;正面评价最低的是行政执法,占比48.54%;两者落差26.59个百分点。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上海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在依法治市、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但我们在肯定已有成果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不足,如在行政执法、法律监督、行政听证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法治建设是一项长远且浩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其中,党的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政府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至关重要。上海在未来的法治建设中,应以党委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为主要推动力,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从而在整体上推动上海法治建设事业更上一层楼。

  二、对上海依法治市工作的社会评价

  依法治市未来需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上海市法治建设状况调查问卷显示,受访者对上海依法治市的满意度较高,尤其是党委依法执政能力、社会治安状况和市民法律意识三方面的满意度在本次问卷中均居于前列。党委依法执政能力较强表明上海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较好是上海法治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市民法律意识较强是法治建设的成果。

  但问卷调查也反映出上海依法治市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基层党委的执政能力还不能满足市民的要求,有待加强;公众的守法意识较高,但是法律行为与之还有一定差距。上海现有法学教育的方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律宣传的效果不太显著,应该通过不同途径,有针对性地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为依法治市打下扎实的基础;在解决所遇到问题的方式选择上,私人关系网和信访成为不同主体的重要手段,这与真正的法治社会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显示出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法律至上、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风气。下一步的依法治市工作,应当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力争使上海的依法治市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对上海人大工作的社会评价

  市人大应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时效性和透明度

  上海市法治建设状况调查问卷显示,社会公众对于上海人大工作的不同方面有不同的评价和期待,对于客观、准确地认识当前法治建设成绩和法治发展瓶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首先,人大代表选举的过程和人大代表活动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表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其次,人大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较高评价,而且不同群体的意见比较一致。这说明,人大在聚焦民生热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已经成为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主渠道。再次,上海人大地方立法的成绩斐然,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形式与途径丰富,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最后,社会成员对法律监督效果的满意度普遍不高,反映了在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背景下,法律的贯彻实施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建设的瓶颈。调研的结果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海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第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第二,进一步强化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第三,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透明度,确保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四、对上海依法行政的社会评价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是推进依法行政重中之重

  上海市法治建设状况调查问卷显示,公众对上海依法行政的状况总体上持肯定态度,绝大多数人对本市依法行政的水平以及付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或认可;在依法行政的各项指标中,高效便民度、制度健全度、信息透明度的公众满意度较高,而行为可问责度、公众参与度、行为规范度差强人意;同一测评指标下各项工作的成效差别甚大,反映了政府针对同一领域的工作,也会出现 “选择性”重视;从整体统计结果看,公众对 “依法行政”的满意度明显低于 “依法执政”“公正司法”的满意度;行政执法是目前依法行政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行政 “不作为”、“滥作为”、 “迟作为”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增强本市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是提升上海法治建设水平最重要的环节,而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解决问题。一,完善地方立法——加快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加紧执法配套性规范的制定,充实完善地方立法规划,推动行政程序立法;二,规范行政执法——规范罚没款的收支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委托执法;三,创新行政执法的体制和机制——广泛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探索联合执法的新机制,积极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重视人大法律监督,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加强司法监督。

  五、对上海法院系统的社会评价

  上海法院应继续坚持依法办案确保审判公正

  上海市法治建设状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受访者对法院工作正面评价所占比例较高,负面评价比例极低,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但中性评价比例也比较高,说明法院在加大社会宣传、增进市民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方面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审判公正,无论是实体公正还是程序公正都受到高度评价,这与上海法院坚持狠抓审判质量不无关系。审判效率得到一定程度认可,但仍有待提高,这暴露出由于近年来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而审判人员的数量未能保持同步增长所带来的审判力量与繁重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审判效果有待提升,究其原因,一方面诉讼中原被告利益的对抗性决定了要使诉讼结果同时取得双方当事人满意本来就是难以做到的;另一方面,大量的涉诉信访案件影响了法院裁决的既判力,对司法权威提出了严峻考验和挑战。法官综合素养满意度较高。今后上海法院应继续坚持依法办案,确保审判公正;不断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审判效率;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审判效果;稳步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注重加大司法救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对上海检察系统的社会评价

  检察机关要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立案自主权

  上海市法治建设状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检察机关在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效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表现予以肯定,正面评价的人员比例基本都在受访人数的半数以上,负面评价的人数比例较低,基本低于10%。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2011年度,检察机关的司法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此外,我们在数据分析中还发现两个较为明显的现象:一是律师对上海检察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最低;二是受访对象对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的满意度最低。具体来说,从受访对象来看,与检察机关经常打交道的律师对上海检察机关的正面评价人数比例最低、负面评价人数比例最高;从检察机关工作表现来看,在六项测评问题中,受访对象一致认为 “查处职务犯罪”是上海检察机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此建议, 2012年上海检察机关应着重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要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立案的自主权,要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司法腐败和行政腐败的查处,并将查处工作做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律师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同,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使命下,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并加强与律师的有效合作。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