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 时代崇尚英雄,人民热爱模范。为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确定“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爱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我区(广西)将从政治、政策、生活上给予道德建设人物全方位的关爱。通过实施《办法》,体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关爱,形成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区涌现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对于这些先进人物,我区将进行重点关爱,先进人物包括:全国和全区道德模范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全国和全区宣传、树立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 【政治上关爱】 推荐先进人物作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我区从政治上关怀先进人物。开展向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以下简称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学习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提升先进人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人人尊重、关爱先进人物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荐先进人物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邀请先进人物参加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等政策制定的听政活动。 【政策上关照】 机关单位、企业的先进人物退休时可提5%退休金 为了让先进人物免除后顾之忧,我区将对先进人物给予政策上的关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先进人物退休时,按原计发比例的5%提高退休金。 先进人物想开展自主创业、进行技术创新,或是发展生产等,我区将给予大力支持,为先进人物用足用好用活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税费减免、银行贴息贷款、专项资金支持等)。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先进人物参加入学考试、就业招聘、职称评定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对城镇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的先进人物,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免费为他们进行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技能,支持他们创业、经营,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各种困难。 农业等部门要支持农村的先进人物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生活上关心】 解决先进人物的实际困难 先进人物甘愿奉献,从不问回报,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先进人物确实生活上有困难,我区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其困难。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先进人物,在解决其实际困难的同时,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依法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在读的先进人物,或先进人物的在读子女,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其一定的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每年还将安排没有享受国家和集体定期体检的先进人物进行一次常规体检。 每年春节慰问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全区道德模范,并发放慰问金。另外,还适时组织他们到区内外进行健康疗养或参观祖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制度上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关爱到位 关爱先进人物需要资金作为保障,《办法》明确了资金来源,设立广西关爱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专项资金,同时,广泛吸纳社会爱心团体和个人的捐款。自治区有关项目专项基金给予支持(如推荐“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同时参评全国和全区政法部门“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基金给予资金奖励)。 广西关爱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自治区文明办负责。(新华网广西频道/当代生活报 雷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