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地市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江苏常州市出台征地房屋拆迁新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办法》在原《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管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办法》在原《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作了重大修订完善,主要体现五大特点:

  一是明确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办法》规定,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对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机构承办本辖区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征地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是严格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程序。《办法》规定,征地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征地依法报批前,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等程序;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后,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取意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签订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搬迁腾地,实施房屋拆除。

  三是增加了公开透明度。《办法》规定,征地房屋拆迁由拆迁实施单位对征地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安置对象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束后,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将调查结果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地房屋所在地的镇(街道)、村、组进行公布;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档案,将分户补偿安置情况向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公开。

  四是适当提高了补偿标准。《办法》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方式或者货币安置方式,具体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对住宅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征地房屋拆迁,房屋重置价和统一安置房的建安价、成本价标准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管、物价、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予以调整。

  五是规范了征地拆迁争议解决机制。《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已经依法得到补偿安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安置,拒不交出土地,影响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逾期拒不履行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州法制办供稿)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