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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反腐:公布五年来典型案件和主要贪官名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北京日报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根据最新统计显示,2007年至201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06件,结案处分2917人,大大打击了腐败分子的气焰,充分体现了本市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决心。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
北京日报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根据最新统计显示,2007年至201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06件,结案处分2917人,大大打击了腐败分子的气焰,充分体现了本市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决心。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中央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北京市的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高发多发,局处级干部腐败的大要案仍占有相当比例,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情况与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是一致的。

  在各类腐败案件中,窝案、串案、个案并存。如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原助理巡视员任依娜以及有关干部在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中收受巨额贿赂的窝案;如延庆县交通局原局长王新亮等人在治理110国道货车超载过程中贪污受贿的串案;如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昌平区崔村镇原副镇长李安江、宣武区人事局原副局长王强等人的腐败个案。

  这些腐败案件多以权钱交易为主要类型。如通州区卫生局原局长王文永、民政局原局长郭辉等人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取财物;如平谷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立平等人接受他人请托私放嫌犯、帮助他人逃避刑罚。

  国企腐败案件依然多发

  集中在改制和招投标环节

  全市企业单位立案总数为706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出现的腐败案件共624件,成为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的部门之一。据介绍,国有企业违法违纪行为多集中在改制或招投标环节当中。

  在国企腐败案件中,腐败金额巨大也是重要特征之一。如市环卫工程集团经营发展部原部长于小兰贪污案,朝阳区华阳房地产公司原董事长黄明来私分国有资产案,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公司原总经理王云龙、北京市公联公司原总经理贾维收受贿赂案,丰台区宛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焦红卫挪用公款等案件,涉案金额都在数百万元乃至千万元以上。

  信访举报数量下降

  反腐已经进入深水区

  2011年以来,作为案源主渠道的信访举报数量出现一定程度下降,有可查性和针对性的案件线索大大减少。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除了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外,还有三个方面,一是反腐败已进入“深水区”,违法违纪手段翻新,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特性。二是腐败利益链条更加牢固,不易暴露。三是运用媒体舆情等新的案源形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有效做法。

  此外,从本市基层情况看,个别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发展经济与惩治腐败、保持稳定与查处案件的关系,存在片面的政绩观,导致一些单位或地区长期没有查处大案要案,一旦个别人问题暴露就形成窝案串案,牵扯多名干部。

  数说反腐

  (2007年至2011年)

  立案 2906件

  大案要案 1247件

  结案处分 2917人

  移送司法机关 274人

  挽回经济损失 5.45亿元

  查处局级干部 50人

  查处处级干部 504人

  涉案数额百万元 165人

  千万元以上 26人

  贪污受贿行为 616件

  五年重点监察

  1、重大活动

  在奥运会和国庆六十周年庆典筹办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涉农区县集中开展了排查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问题活动,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

  2、重点项目

  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利建设等工程项目和土地储备、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等政府重大资金投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3、涉及人民群众利益

  集中力量查处侵占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资金、惠民补贴、截留保险金的案件,一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小官巨腐”的问题被严肃查处。

  4、换届工作

  与组织人事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处违反有关纪律的行为,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年专项治理

  1、工程建设

  全市共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严惩了许勇、安凤奎等人在项目融资、项目监管、招标投标中谋取个人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

  2、小金库和公费旅游

  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清理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364个,涉案金额2.09亿元;查处了市农业局及东城区、朝阳区等一些单位的公款旅游问题。

  3、领导干部渎职行为

  大兴区旧宫镇民房火灾案中,该区区、镇、村三级以及工商、公安等单位的19名相关责任人因失职渎职被查处,首发集团、门头沟区斋堂镇、怀柔区水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也被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

  案件揭秘

  1

  今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透露,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贪污一案已经起诉,并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2011年5月,时任朝阳区区委常委、朝阳区副区长的刘希泉被“双规”。

  据了解,刘希泉案的线索来自于刘及其家人房产、车产的相关情况,纪检监察部门综合分析了这些情况之后,确定了以查证刘希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为重点,对其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摸查,发现了区农委工作人员为其在银行开卡存款的重大线索,从而揭开了朝阳区农委“小金库”。

  为避免过早暴露办案意图,纪检部门利用各种手段查询相关信息,查明刘希泉等人挥霍的情况。

  其中,纪检部门发现刘希泉曾有刷卡购买相机的记录,商家开具了“办公用品”发票,发票可能用于报销,这一情况经查证属实。于是,在对刘的刷卡消费资料进行排查后,纪检部门发现,刘希泉购物时有使用几张卡“拼卡”付款的迹象,经查卡主另有其人,从而证实了刘希泉收受他人礼金的违纪事实。

  2

  2011年10月,15岁读大学、25岁拿下博士学位的“神童”姚增起,因单位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这一事件一时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在这一案件中,有一个大胆的“小官”,为老乡姚增起“两肋插刀”,最终身陷囹圄。这个“小官”,名叫梁敏进,案发前担任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

  2004年,有人举报姚增起的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逃税行为,市国税局稽查局随即对正普公司展开调查,负责调查的是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及主任科员凌伟。

  为了平事,姚增起找到了在海淀区国税局工作的老乡梁敏进帮忙。梁敏进很“仗义”,介绍姚与梁丛林、凌伟二人见了面。席间,梁丛林暗示姚“此事可大可小”,姚拜托三人为正普公司平事,并拍胸脯说“不会让你们白干”。事后,正普公司补交了税款,逃脱了处罚。为了表示心意,姚送给中间人梁敏进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好处费,并让他转交500万元给梁丛林和凌伟。随后,梁敏进、梁丛林、凌伟三人私分了500万元,加上之前的好处费,梁敏进“仗义”地收获了200万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梁敏进非法接受了姚增起赠送的价值10.75万元的捷达牌轿车一辆。

  最终,因犯受贿罪,梁敏进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小官巨腐”已经成为了反腐败过程中,新近暴露的突出问题。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间,全市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和工作人员20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3.8%。这些案件涉案金额近4亿元,人均涉案金额达193万之巨。

  3 邓连庄:挺过3天没用

  怀柔区人口较少,干部人情交往较多,“关系网”复杂,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干扰多、阻力大。

  2007年7月,市纪委接到举报市规划局怀柔分局原局长邓连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信件,随即展开调查。邓连庄自恃在怀柔区工作多年,资格老,关系广,有一定“影响力”,不把办案人员放在眼里。他甚至放出话来说:“想把我扳倒,没那么容易!”面对邓嚣张的气焰,有些办案人员表现出畏难情绪。

  “邪不压正,我就不信这个邪!”面对腐败分子,一个人发出了铿锵有力的声音。

  他叫金超杰,北京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是个老资格的纪检干部。

  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金超杰请示领导后,立刻对邓连庄采取组织措施,开展谈话。

  邓连庄认为谈话仅是“家常便饭”而已,起初三天,一言不发。

  金超杰没有着急,默默地等待着。于是,两个“老资格”比起了耐心。

  五天过去了,一阵突如其来的号啕大哭打破了平静的局面,邓连庄“投降”了,他内心的小九九被彻底击碎了——“有人告诉我挺过3天就没事,看来不是这么回事啊……”

  拿下邓连庄,怀柔区群众对此交口称赞:“没想到能把邓连庄办了,共产党惩治腐败决心大,魄力更大!”

  然而,就在3年之后,金超杰因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上去世。但他的“办案传奇”却早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流传。

  主要贪官名录

  海淀区原区长 周良洛

  市地税局原局长 王纪平

  市公联公司原总经理 贾维

  门头沟区原副区长 闫永喜

  大兴区人大原副主任 李学元

  中关村开发建设公司原董事长 王云龙

  市卫生局原工会主席 白宏

  海淀区原副区长 许树迎

  朝阳区原副区长 刘希泉

  北京城建集团原副总经理 林庆乐

  市国资委原副主任 钟抢年

  通州区人大原副主任 董士清

  通州区人大原副主任 仇春利

  西城区法院原院长 郭生贵

  历史数据

  2002年至2006年,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4495人,平均年处分899人;2007年至2011年,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2917人,平均年处分583人。

  警示教育的“三面镜子”

  近年来,本市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利用查办案件所取得的成果,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教育,发挥“以案为镜”的警示教育作用。

  教育片

  本市纪检部门拍摄制作播出《以案说纪》反腐倡廉系列电视短剧,组织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剖析刘志华、周良洛、王纪平等典型违法违纪事件,以案明纪。

  教育基地

  几年来,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北京市依法行政教育基地,成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教育的重要场所。截止到去年12月底,三个基地共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京部队单位5474家,党员领导干部30余万人,并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党校等建立了教学实践共建机制。

  巡回展览

  2011年,本市围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突出问题,举办了多次巡回展览,在全市各区县以及建设行业部门巡回展出,吸引了10多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

  本版文字 记者 吴迪 通讯员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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