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笔者昨日从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广州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方案》,从5月1日起,广州市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再找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在原有放开8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据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唐国平介绍,去年11月22日,根据全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广州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等8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即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今年以来,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名称或批复成立的市一级新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已达24个。 去年12月,“广州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被省社工委遴选列入全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广州市民政局为项目实施制定了《方案》。 “《方案》提出,广州市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在原有放开8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唐国平说,“直接登记就是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行政审批的情况外,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无须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也即无须找业务主管单位挂靠。”目前,需要前置审批的领域主要涉及教育、培训、卫生、博物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据了解,在具体的登记程序上,社会组织发起人(或举办者)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登记管理机关接到申请材料后,视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征询其对拟申请登记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相关条件及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社会组织登记或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 《方案》要求,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并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与税务、市场监管、人事劳动、公安、外事、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发展和运作动态。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从去年开始试运行,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会组织网上年检;从今年6月起,将实现社会组织网上核名、网上换发证书;9月起,全部实行社会组织网上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各部门共同监管社会组织 关于实行直接登记后的监管体制,唐国平介绍,以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即业务主管和登记管理相结合,往往让人误认为社会组织一般只有两个部门在管,没有将社会组织作为独立的主体纳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管范畴。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一方面并未改变相关业务部门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另一方面,这也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社会组织纳入指导监管范畴,最终形成“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登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管理”的依法监管体系。 据了解,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有关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依法管理并实施业务指导,通过提出建议、发布信息、制定导向性政策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通过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社会组织业务领域、范围等事项。 ●延伸 力推去垄断化去行政化改革 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唐国平介绍,在去年广州市率先于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法人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广州市将法人治理逐步推广到所有社会组织,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据悉,今年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将着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的去垄断化改革,打破垄断格局。 据了解,去垄断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允许慈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环境等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名称加“字号”,只要名称不相同,可以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申请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迫任何组织和个人加入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组织和个人入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业垄断行为等。 另外,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也是今年广州市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将建议出台以下措施:今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均不发起或指定发起人发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不举办或以指定、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等形式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3年以内的工作人员)不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兼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