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李丽芬 赵志强)4月27日,江西省弋阳县检察院认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对涉案公司弋阳龟峰明胶公司用没有任何标识的白色无字袋包装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监管不力,涉嫌玩忽职守犯罪,采取以事立案,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展开侦查。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迅速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该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打击“毒胶囊”背后的普通刑事犯罪和渎职犯罪。该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刻启动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分析认为,龟峰明胶公司生产、销售“毒胶囊”背后,可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失职问题,当天就将线索交办至上饶市检察院,要求及时调查了解并上报情况。 上饶市检察院、弋阳县检察院积极行动,介入事件调查:4月16日当天,弋阳县检察院成立由该院检察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对“毒胶囊”事件的调查工作。17日,弋阳县检察院侦监科介入该县公安局的侦查工作,引导侦查取证。18日,上饶市检察院按江西省检察院指示赴弋阳县督办。19日,弋阳县检察院派出反渎干警到该县质监局调取该局对龟峰明胶公司生产、销售监管记录等相关材料,20日到该县公安局和龟峰明胶公司查阅了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材料、收集的证据材料,与侦监部门干警一同提审龟峰明胶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询问有关证人,初步了解龟峰明胶公司“毒胶囊”事件及背后相关情况。26日,江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已派专人赴弋阳县督办,加强指导协调,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案件办理工作目前正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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