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5月7日,经抚顺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在肯定了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指出了当前从整体上看,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仍然是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加强乡镇政府法治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必须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意见》从九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法治建设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提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完善乡镇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四是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五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六是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七是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八是要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九是要加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意见》的出台是抚顺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本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必将加速推进本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