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张爱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启动对该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项调研活动,将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旁听庭审和走访等形式,调研该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出席当天的动员培训会并讲话。该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各区县人大、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2009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决议》实施三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进一步推进《决议》的深入贯彻,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9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贯彻《决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已下发通知对专项调研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据了解,该市人大常委会将组成由王培生牵头、市人大内司委全体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委员参加的调研组,调研采取市、区(县)联动的方式,委托黄浦、静安等12个区(县)人大在本区域内同步开展调研。 此次调研重点是2009年作出《决议》以来,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和加强自身监督的两方面情况,调研组还将通过会同公安、司法、律师等座谈研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庭审等形式,全面调研该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并要求该市法院、司法、公安等机关提交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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