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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地震征兆不向公众发布 须依法定程序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北京晨报 据介绍,本市目前已建成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共有71处,总面积约1406万平方米,可容纳人数236万人。由于总量不足,避难场所的疏散安置能力仅为全市人口的十分之一,且存在分布不均,维护管理不善等问题。晨报记者 王巍/摄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
北京晨报


 

  据介绍,本市目前已建成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共有71处,总面积约1406万平方米,可容纳人数236万人。由于总量不足,避难场所的疏散安置能力仅为全市人口的十分之一,且存在分布不均,维护管理不善等问题。晨报记者 王巍/摄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建议将学校、医院等建筑抗震设防要求比本地一般建筑提高一档,使其抗震设防烈度达到8.5度。此外,针对危房建议删除“强制搬出”条款。

  另外,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建成35个监测站点,实时发布包括PM2.5监测数据在内的空气质量信息,重污染天还将对公众预警。《北京市审计条例》昨天二审,新增“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也将纳入整改报告”等条款。

  学校医院抗震烈度或提至8.5度

  本市《防震减灾法》实施草案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已建成建筑如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或者改变用途可能影响抗震性能等,所有权人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报送备案。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增加一项条款,细化落实《防震减灾法》中关于“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规定,将学校、医院等建筑抗震设防要求比本地一般建筑提高一档,使其抗震设防烈度由8度达到8.5度。

  建议删除危房“强制搬出”条款

  草案规定,经鉴定为危房需要停止使用的,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应根据鉴定建议停止使用并搬出危险部位。使用人拒不搬出的,住建主管部门应书面责令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区县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搬出并妥善安置。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删除“对拒不搬出者强制搬出”的条款。城建环保委认为,“强制搬出”不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种类,而且“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由谁、依据什么标准来进行判定也不明确;同时,如果危房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可以直接援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北京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有关“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的规定。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公布

  草案规定,除少部分新建场所外,主要通过对现有绿地、公园、体育场馆内等进行改造,实现地震应急避难功能,每两年重新审核,以保障其功能完好。

  对此条款,城建环保委强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应向社会公布,同时建议增加“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条款,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救援活动。此外,由于小学一年级至初三每年已有3学时的“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建议删除“防震减灾知识每学期不少于2个学时”的条款。

  地震征兆或不向公众发布

  草案规定,“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林业、水务、气象、国土等部门建立地震宏观异象会商机制,对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共享、会商处理、统一发布。”

  城建环保委认为,会商结果不一定对公众发布,而且地震信息的发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议删除“统一发布”的条款。

     ■代表声音

  吴世雄:呼吁禁止将玻璃幕墙作为高层建筑外立面,以防地震时造成更大的人身财产损失。

  席文启:应急避难场所应提前纳入城市规划,比如新建的大型社区使用前就配建此类场所,平时可作花园、健身之用。

  李昭玲:防震救灾教育不应只限于中小学学生,全社会都应该接受这方面的培训。

  PM2.5数据年内实时发布

  全市共设35个监测站点 遇重污染将发预警

  昨天的市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上,副市长洪峰代表市政府就众多人大代表关注的空气质量议案办理情况做报告时表示,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建成35个监测站点,实时发布包括PM2.5监测数据在内的空气质量信息;遇到重污染日还将对公众预警。

  重污染天将预警

  洪峰在报告中介绍说,待环保部PM2.5监测规范出台后,本市将逐步增加PM2.5监测信息发布。到今年年底前,全市监测站点将增至35个,基本形成地面和立体相结合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包括PM2.5监测数据在内的空气质量信息,也将全部实时发布。

  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时将加强预警,提醒市民做好防护。另外还将曝光违规排污现象。

    2016年推行国VI标准

  在PM2.5的四大污染源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方面,本市将于本月31日正式实施第五阶段油品标准,力争今年9月在全国率先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2016年实施国VI标准,并提供相应标准的油品。

  老旧机动车力争到年底再淘汰15万辆,明年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40万辆的目标。同时通过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确保在用车达标排放。

  洪峰介绍说,本市已出台了《北京市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市级补助暂行办法》,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细则》,并开展了对LNG(液化天然气)汽车补助政策的研究。

  高污企业年内出退出名录

  在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本市正在组织制定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目录,计划年内实施发布。此外,正在制定“十二五”期间调整、退出12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方案。目前,2家水泥生产企业已经实现原址停产。

  全年造林任务已完成八成

  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本市已将扬尘违法行为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还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监测办法》,及时发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尘土残存量信息,并纳入全市环境卫生考评。

  按计划,今年本市要完成25万亩造林任务。截至5月8日,全市已完成植树造林20.48万亩,占全年造林任务的82%。

  ■其他亮点

  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拟须公布

  针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顽疾,被审计单位的后续整改情况也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北京市审计条例》昨天二审,新增“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也将纳入整改报告”等条款。

  草案修改稿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审计结果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以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对审计出的问题则要“追查到底”,被审计单位除整改问题外,还要向审计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其中包括执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的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建议,增加“对采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或者后续审计”的条款。修改稿还拟把“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纳入立法。

  68亿元债券资金投向五大民生领域

  昨天,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向市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作《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今年本市68亿元债券资金拟重点安排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生态资源等五大民生领域。其中,生态建设投入最大,达22.2亿元,主要用于房山城关等地区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高碑店路至青年路热力管线工程等。此外,使用项目还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宣武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人艺扩建北京国际戏剧中心等。

  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全国发行2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本市由财政部代发68亿元,三年期、五年期各半。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并不向普通市民放开。据悉,这是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连续第四年发行,也是安排资金最多的一年。

  (记者 姜葳)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