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全面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 法制网南宁5月31日电 记者莫小松 记者今天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取消了二孩生育4年时间间隔,全面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加大了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 新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修条例还在2002年取消28周岁以上妇女依法生育二孩时间间隔基础上,全面取消了原有的4年生育间隔规定,符合依法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妻可以自主决定生育二孩的时间。 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妻须依法申领《二孩生育证》,否则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很多合法生育二孩的夫妻是由于意外怀孕,还没来得及申领《二孩生育证》造成程序违法,不同于违反法定生育二孩的违法超生行为。出于以人为本,简化处罚程序的考虑,《条例》第四十四条将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未领取二孩生育证生育的,由现行《条例》规定的由现行的按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5%计征征收社会抚养费,改为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减轻了符合二孩生育条件未领取《二孩生育证》生育的法律责任。 诚信计生是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在人口计生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协议的形式约定下来,双方承诺保证兑现工作模式,为此,《条例》首次将诚信计生上升到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要求全面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 修条例进一步完善奖励优惠制度,在保持原城镇计划生育职工提高5%、10%退休金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将奖励对象由城镇职工扩大到所有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同时,完善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原有提高城镇居民最低保障金规定的基础上,将农村居民也纳入这一政策。修条例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年缴纳的新农合医疗费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担;上述家庭参加新农保的,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或给予部分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