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5月1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信息公开研讨会,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接到了邀请。出差的前一天,陈剑文向市长张剑飞请假。张剑飞叮嘱:“要速去速回。” 这个场景,正好记者在场。张剑飞转头对《法制日报》记者解释:“政府的决策一刻也离不开法制办,二百字的政府通告都要法制办把关。她这个主任,要随时在岗。” 就像一幕特写镜头。市长的依法行政意识,法制办的重要作用和独特地位,在采访还没有展开的时候,已经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位才有为”还是“有为才有位”?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很难回答。但是在长沙市,有关这一问题的两种答案,指向了同一个目标:确保依法行政。市长认为“有位才有为”,给了法制办在政府决策中特殊的地位;而法制办坚持“有为才有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致力于成为推动长沙市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 长沙市法制办的特殊地位,与其他地市明显不同。这从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来。一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法制办主任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这在全省绝无仅有,在全国也不多见。二是,市长张剑飞5月12日亲口对《法制日报》记者讲:“法制办的办公经费上不封顶。”据悉,在长沙市享受这种“待遇”的,只有两家,另外一家是审计部门。 市长何以如此倚重法制办?当然与法治湖南建设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这个大背景有关。在此之外,是市长有切身之痛。“拆迁的时候,我们把通知送给了开发商。殊不知,此时房屋已经分户登记在业主手中,被拆迁主体应该是购房户。就是因为这样的低级错误,政府吃了官司。”张剑飞市长对类似的案例信手拈来,痛心不已。早在2010年的全市依法行政大会上,张剑飞曾经就四起典型案例进行讲评,引起很大震动。 “依法办事,力量无穷;违法办事,寸步难行。”这是长沙市市委书记陈润儿的口头禅。 “确保政府的每一个行政行为都闪耀法治的光辉!”这是长沙市市长张剑飞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名言。 正是基于对法治湖南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长沙市明确依法行政是“一把手”工程。市政府十分重视发挥政府法制办的参谋、助手和卫士作用,明确所有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三定方案”、政府合同等均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在处理复杂、疑难、有争议的事物时,还要求法制办提前介入,深度参与。 本着“有为才有位”的理念,长沙市法制办30余名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在陈剑文主任的带领下,丝毫不敢懈怠,奋力拼搏,锐意进取,在推动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被张剑飞市长评价为“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 市政府明确标的30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都要法制办把关。梅溪湖12亿元的投资项目,合同的起草、审查,法制办全程参与,其缜密程度几乎无可挑剔:每笔投资的到期日,银行的利息计算公式在合同中都已经拟好了。投资方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老总对法制办的工作非常钦佩,说:“这份合同要作为我们公司的示范文本。” 几年来,经法制办审查的会议纪要和规范性文件,无一出现法律纰漏;法制办主持的《长沙市全民健身办法》立法听证,首度引入网络直播;与法院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去年一年,12次互动会议统一了22项法律适用意见;法制办领衔研究的《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纲要》已获市委通过;法制办还引入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对现行23部市政府规章的评估报告即将出炉……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正在从法律把关的单项职能转为辅助政府决策的综合部门,正在从一个政府辅助部门转为核心部门,正在从法治政府建设的幕后走向前台…… 这个转型的过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个转型的过程,需要新思路、新举措。基于此,一部具有总结性、前瞻性的《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即将面世。这是全国第一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规章。可以预见,它将把政府法制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它将在新的起点上,以新的高度和力度,推动长沙市的法治政府进程。期待这部规章的早日面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