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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施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金华晚报 从7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省道条》)正式施行。《省道条》新增了对城市公共汽车、汽车租赁经营的管理,一些涉及出租车营运权、机动车修理、驾驶培训的内容则作了较大修改。 公共汽车可设站票 《省道条》第15条规定:
金华晚报


  从7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省道条》)正式施行。《省道条》新增了对城市公共汽车、汽车租赁经营的管理,一些涉及出租车营运权、机动车修理、驾驶培训的内容则作了较大修改。

  公共汽车可设站票

  《省道条》第15条规定: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行驶的公共汽车可以设立站立乘员席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三级以上公路的路况、站台设施、标志标线及公共汽车车况和车辆行驶速度等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经该公路的公共汽车设立站立乘员席。

  解读:原先的城乡公共汽车,考虑到山路较多,所以一般不设立站立乘员席,但新修订条例就此作了新规定,主要是为了城乡统一,但是站立乘员席的设定有前提条件,必须保障安全。

  的哥的姐可拒绝宠物上车

  《省道条》第35条规定:乘客应当遵守乘运秩序,爱护乘运设施,保持车内卫生,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乘车;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乘车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有权拒绝该乘客乘车。

  解读:城市养宠一族有增无减,面对带着宠物乘车的市民,出租车司机一度很为难:拒绝对方乘车有拒载之嫌,很容易和带宠物的乘客发生口角,也少了一笔生意;让对方上车,又很容易弄脏车上的座套,之后的乘客上车又颇有怨言。在公共汽车上,也容易面对同样的尴尬。

  新修订的《省道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或将影响养宠族的出行方式。

  出租车承包费由主管部门规定

  《省道条》第25条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与驾驶人员签订承包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承包费、风险保证金等事项;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的数额不得高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

  解读:目前,承包费的数额由市场约定。而根据《省道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出台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最高限额。

  汽车租赁经营被纳入管理

  《省道条》第56条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汽车租赁经营者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包车客运等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解读:根据《省道条》规定,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城乡公共交通的管理体制得到了统一。将汽车租赁经营纳入调整范围是第一次。

  汽修厂采购配件要登记备查

  《省道条》第48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配件经销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制度,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向修车方提供配件生产商名称,从源头上杜绝伪劣配件进入机动车维修市场。

  解读:相同的配件价格相差悬殊,质量鱼龙混杂,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车主修车经常雾里看花。新规定将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为车主放心修车提供保障。

  扣证扣车更具刚性

  《省道条》第63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件的经营车辆,可以予以扣押;但对其中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应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扣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按照新规定,扣车扣证从作为保障措施变身为强制处罚手段。以前对道路运输违章行为进行扣车扣证的,运管部门会开具代理证。扣车扣证的目的是为了督促违章者接受处罚。而新条例则是把扣车扣证作为一种强制处罚手段。7月1日起,对道路运输违章行为进行扣车扣证的,运管部门将不再开具代理证。这就意味着,暂扣营运证的车辆将不能继续营运;暂扣从业资格证者将不能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