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新闻网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 向仕胜)7月18日,州政府法律顾问室正式挂牌,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印章正式启用。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州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州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州政府法律顾问由首席法律顾问、专兼职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专家组成。 州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职责是为州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民商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州政府参与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参与州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的谈判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谈判,起草、修改、审查以州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对重大涉法涉诉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方案进行法律论证;指导、协调州政府部门和县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在州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将对提高我州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