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规范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行为,保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省级储备粮油的市场调控和救灾应急作用,近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联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省级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该文件对省级储备粮油轮换的原则、数量和品质控制、年度计划与实施以及财务处理等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起草调研论证、部门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通过、向社会公布以及向省政府报备等法定程序。该文件的施行时间为2012年9月1日。 浙江省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