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近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国内率先对建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管理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规定,省质监局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同时,也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该《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的职责和义务,为质监部门有效履行和发挥能源计量职能奠定基础,为深入推进我省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也为我省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