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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从9月1日起禁止个人发灾害天气警报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北京晨报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此类信号。
北京晨报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此类信号。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