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全面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江西省南昌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昌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经南昌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9月1日以洪府厅发[2012]107号文发布。 《办法》共九章二十五条,主要明确了节能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支持条件、支持额度、申报与审批程序、专家组工作职责和程序、资金的拨付与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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