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仙菊 庞慧敏)“自治区共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104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大幅增加。”近日,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法律援助帮扶工作站(点)建设暨创业贴息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自治区法律援助帮扶工作已实现全覆盖。 据自治区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吴玉斌介绍,目前,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和14个市总工会都建立了职工律师团,50个县级工会建立了聘有专业律师服务的法律援助服务站,参加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律师达200多人,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职工法律援助网络。2011年,自治区各级工会职工律师团办理的职工维权案件和化解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达320多件,比2010年增加了200件。 据悉,为确保今年底80%县区、明年底100%县区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自治区总工会设立了“三年规划”目标任务,计划今年底,每万名职工配备的专兼职法律工作者达到3人,明年底达到3.5人,后年底达到4人。自治区总工会今年将为全区14个市总工会和聘有法律工作者的50个县区总工会分别划拨3万元和1.5万元的法律援助补助经费,将从下拨的困难职工帮扶经费中划出2%~3%的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工作。 吴玉斌提出,各级工会要通过加强与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的合作,采取购买服务等形式,健全工会律师团等法律援助机构。有条件的县区还应把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拓展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大中型企业。“要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