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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人民法院报 ★台初审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草案 拟明确侦查不公开的范围 台“立法委员”5月7日表示,目前侦查不公开范围明确度不足,常致侦查内容被媒体知道,所以对于侦查不公开应作进一步的规范。“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5月7日初审通过《刑事诉讼
人民法院报


 ★台初审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草案 拟明确侦查不公开的范围

  台“立法委员”5月7日表示,目前侦查不公开范围明确度不足,常致侦查内容被媒体知道,所以对于侦查不公开应作进一步的规范。“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5月7日初审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草案,检察官原则上不得向非执行相关职务的人员披露侦查中所知悉的事项。“立委”表示,因目前对于侦查不公开的范围明确度不足,常导致媒体知悉侦查、搜索内容,侵害当事人权益极大,甚至危害到生命安全;所以应明确制定除为维护公共利益等必要情形外,检察官及侦查辅助机关侦查中不得公开或披露信息给执行相关职务必要范围以外的人员。“立法院”初审通过上述提案,并要求由“司法院”会同“行政院”制定侦查不公开相关机制。台《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1项规定了侦查不公开原则;而同条第3项规定,检察官、侦查辅助机关、辩护人、告诉代理人或其他于侦查程序执行职务的人员,除为维护公共利益或保护合法权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开披露侦查中因执行职务知悉的事项。又依《警察机关新闻发布暨传播媒体协调联系作业规定》第6点第2项规定,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权与名誉,刑事案件新闻的发布应注意侦查不公开原则。

 

  ★台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 重处道路违法

  随着智能型手机逐渐普及,许多机动车驾驶人常会在驾驶途中使用移动电话、计算机或其他相类似功能装置,而发生诸多交通事故。因此,台“立法院”在5月8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除了针对该情况处汽车驾驶3000元、摩托车驾驶1000元罚款外,对于驾驶人闯越平交道的行为,也加重相关的罚款规定。依照修正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汽车驾驶人,驾车在铁路平交道有不遵守看守人员的指示,或遮断器开始放下,或警铃已响、闪光号志已显示,仍强行闯越者,处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罚款;而在修正通过的条文中则是仿效酒驾方式,将罚款大幅提高为15000元至60000元。此外,近期因为酒驾肇事的案件频繁发生,进而引发社会强烈不满,因此修正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原本规定,汽车驾驶有同条第1项各款应受吊扣情形时,驾驶营业大客车者,吊销其驾驶执照;而肇事且附载有未满十四岁之人者,吊扣驾驶执照期间加倍处分的限制,也将改为附载有未满十二岁儿童,以期能让各界继续重视酒驾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本专辑由最高人民法院杨建文 金晓丹编辑)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