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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犬条例修改:“强制收容”改为“没收犬只”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华西都市报 昨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审议了多部条例和情况报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关于修改《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报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华西都市报


  昨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审议了多部条例和情况报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关于修改《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报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的报告》等,5名公民参加了旁听。
  其中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对《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将条例中的“强制收容犬只”修改为“扣押犬只”或“没收犬只”。

  此外,《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进行了一些修改。比如第二十条中,对占道搭建设施“强制拆除”,第三十四条中对搭建鸽舍“强制拆除”,因为“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的规定,法规无权规定,进行了删除。

  同时,对建筑物外立面和临街阳台未保持整洁,运输车辆沿途撒落废弃物的行为,设置了更高的罚款数额。比如,在城市道路、电线杆等设施上晾晒衣物,将被处于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