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 本报南宁9月26日电 (记者庞慧敏)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据悉,这是广西首部全面规范企业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民主管理的实施主体,明晰了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职责,界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进一步确立了厂务公开制度,规定了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自治区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和法律工作部介绍了《条例》的亮点,其中之一便是《条例》将覆盖所有企业,突破了原来职代会制度仅限于国有及集体企业的局限。在职代会体系中也首次提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概念,以解决众多小型企业实行民主管理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