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胡顺华、实习生潘凯)历经多年不懈推动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我省召开贯彻《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强调,湖泊保护,立法是前提,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 我省素有“千湖之省”美誉,但长时间以来,由于管理无序、开发过度、保护不力等原因,目前已名不副实。初步调查表明,全省现存水面面积100亩以上的湖泊有750多个,较上世纪50年代下降40%以上。其中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220多个,总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