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 “今年第二季度,郑州民告官案中,行政一把手必须出庭的三四十起案件中,行政机关党组成员以上领导出庭应诉的有16案,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有2案。和第一季度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昨天,在全国行政审判研讨会上,郑州中院行政庭的魏丽平法官通报了这个消息。她说,按照规定,行政机关本年度第一起被诉的案件,行政一把手要求必须出庭,但第一季度百起结案的行政案件,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仅有28起。 这个现象,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可是,前后数据的巨大反差说明了什么?主要是今年的7月5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对经法院通知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而未出庭应诉的7家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通报,引起了很多不想应诉的“一把手”的重视。 记者了解到,这种变化来之不易,是市政府和市法院相互支持配合,付出诸多努力的结果。 明明有规定,“民告官”却鲜见官影 据郑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银生透露,在要求“一把手”出庭应诉规定未出台前,郑州市每年行政诉讼案平均在1000件左右,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仅有三四例。 “就拿今年一季度来说,郑州市审理上百起行政案,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仅有28起。”王银生透露,这些被诉机关,出庭的大部分都是代理律师。 其实,2009年7月10日,市政府已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建立应诉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6类案件“应诉机关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 虽然该规则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郑州中院也多次呼吁和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但在2011年之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并不多。 “一把手”不到庭应诉,7家单位被通报 2011年10月27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明确规定“制定健全并严格遵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 今年5月23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7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作出《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该通报以郑州市中院行政审判庭提供的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为依据,对经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而未出庭应诉的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使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了实处,动了真格。 这不仅是郑州市首次对行政首长未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在全省也是首次。 今年上半年,市级以下机关败诉56起 据介绍,郑州市大部分基层法院已成立本地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 协调委员成立以来,郑州中院与市政府积极开展行政、司法交流,中院行政庭牵头组织召开了20余次专题研讨会和案件协调会,对城乡规划、城市拆迁、房产登记、工商执法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统一了司法和行政执法标准,并成功协调化解几十起重大复杂案件。 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说,对行政机关监督和维护并重,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纠正,对合法的行政行为坚决支持。2011年判决市级以下机关败诉42件,2012年上半年判决市级以下机关败诉已达56件。(鲁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