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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突发事件应对立法 不实信息须积极澄清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新民网 图为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六次会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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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六次会议现场。李欣 摄

 

  目前,上海常住人口超过2300万、全市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超过6000幢,常年面临台风、暴雨、浓雾等10余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也因此,如何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然发生时迅速响应、正确应对,和城市安全运行息息相关。记者24日获悉,一份《上海市实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后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将有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

  7份书面意见催生突发事件立法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上海作为人口密集的国际性特大城市,以事故灾难为主的突发事件较多,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任务艰巨。”市政府副秘书长肖贵玉指出,突发事件具有突然性和严重危害性的特点,因此,如何应对突发事件也需要加以规范,“一方面要保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另一方面要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都需要通过立法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予以规范。”

  无独有偶,记者注意到,从2008年至2011年,包括汤绪、彭水根、厉明等在内的十多位市人大代表亦先后提交了7份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议案和书面意见,呼吁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予以立法。

  “长期以来,本市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及时加以总结、规范。”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全心表示,也因此,一份《上海市实施》今日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各区县应定期排查本区域危险源

  记者看到,此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共七章四十四条,主要适用范围明确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值守与预警、应急联动与处置、善后与恢复重建等活动”。

  记者注意到,《草案》首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定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草案》中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了分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与此同时,记者看到,《草案》还明确,包括轨道交通、铁路、航空、水陆客运、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大型超市、建设施工、供水供电、通信、官博电视等单位,均需要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此外,《草案》中还明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同时定期将本区域内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结果备案。(李欣)

突发事件损失须滚动发布 人员伤亡信息不得隐瞒

    今后,上海市将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突发事件灾情损失等信息将统一、准确、及时向公众滚动公布;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息亦不得隐瞒。这是新民网记者从24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中获得的信息。

    “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呈放大效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舆情的监测、研判,迅速回应社会公众对有关事件的疑惑,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降低和消除因信息的不畅、误解造成的恐慌情绪和其他负面影响。”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市政府副秘书长肖贵玉这样表示。

    记者注意到,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对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作了明确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舆情的收集和回应机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机制。”

    记者看到,《草案》中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息,“统一、准确、及时地公布”;同时,一旦信息统计结果有变化,亦需及时更新,“不得隐瞒”。(李欣)

    不实信息须积极澄清 哄抬物价者将从严惩处

    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突发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及时澄清并采取处置措施;而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后的哄抬物价行为,价格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并从严惩处。24日,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中传来这样的信息。

    “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突发事件信息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可能给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全心表示,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的发展,信息传播更快,覆盖范围更广,虚假或者不完整突发事件信息的危害性也就更大。“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仅应及时通过发布准确的信息对事实予以澄清,还应对虚假或者不完整突发事件信息采取措施加以处置。”

    此外,突发事件发生前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也极易发生。也因此,杨全心指出,“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后,价格管理部门都应当加强价格监管,对突发事件发生前后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从严惩处。”(李欣)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