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北京)市交通委上午发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对全市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等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分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执法三个门类。本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服装主色调为蓝青色,配置范围为各级交通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在编人员。除因工作需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可以着便装执法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 办法规定,执法人员服装要保持平整、洁净,按照统一要求的种类、内外配套着装,佩戴(齐)执法装具;不同季节的执法人员服装不得混穿,不得与便装混穿;着装时应扣齐(好)纽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衣领上翻、系围巾、穿拖鞋或赤足穿皮鞋。着夏装时,衬衫必须系于裤(裙)内,内衣(衫)不得外露;着春秋装、冬装时,毛衣、内衣(衫)不得外露;外勤执法应统一佩戴执法帽,执法帽不得斜戴、歪戴、反戴,不得随意用手拎甩;除夏季外勤执法和驾驶执法车辆外,一律不得在执法时配戴有色眼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