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的制定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了解,银川市在2010年至2012年争取农村环保资金两亿余元,在26个乡镇220多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环保设施明显改善,使4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但是,农村环境依然存在着污染处理设施不足、机构不健全、环保投入不足等问题。目前建成的生活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导致生产废物随处倾倒造成土壤污染。为此,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填补了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为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共分5章47条,主要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布局、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管护、清洁能源使用等方面,对影响农村环境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了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