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发展必然面临的重大难题,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也是世界性的城市管理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经济发展迅速,随之而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也急剧增长,生活垃圾处理的难题也如期而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杭州实际出发,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市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提高,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具有杭州特色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新模式。这一模式经提炼、升华后,形成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9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办法》。 《办法》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流程为主线,以“垃圾分类”和“清洁直运”为重点,在生活垃圾的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分类与投放、收集与运输、处置与收费、监管职责等方面构筑了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制度框架,在主要的环节上作了制度性创新。 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前提。通过实施垃圾分类,对不同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出。这些年,我市不遗余力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我市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明显提高,垃圾分类的设施体系也基本形成。《办法》参考国际通行的做法,总结了我市已经推广的分类经验,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对各类垃圾的定义,采用了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方法,这样便于归类,也便与宣传,易于理解。在餐厨垃圾中,还根据处置的不同要求,将其分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有机垃圾三个子类。根据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发展的动态性,《办法》还确立了垃圾分类指南的修订制度,可随着生活垃圾处置新方式、新工艺的发展,对前端的分类进行灵活调整。 “清洁直运”是我市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践探索出来的垃圾收集运输模式,目前已形成了基本成熟的运作机制。目前,我市已开通直运线路281条,设置桶车直运点4560个,完成主城区42座垃圾中转站的提升改造,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杭州模式”初步形成,有效地解决了城市垃圾管理中的社会矛盾,极大地提升了市民生活品质,改善了市容环境卫生,也得到了国内外同行业和媒体的高度评价。《办法》对“清洁直运”模式予以了法律化——清洁直运,是指利用装备有密闭、压缩设备的作业车辆,将生活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容器集置场所分类收集后,直接运送或者经密闭接驳运送至相应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办法》还创建了清洁直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确立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和“生活垃圾接驳场所”概念。在传统垃圾清运模式下,生活垃圾是从居民投放点的容器中收集到非机动车,运送至转运站,经压缩、堆放,堆积达到一定量时再装入大型运输车辆运输到垃圾填埋场或者焚烧厂。实施清洁直运后,垃圾收集和运输是即时承接的,必须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事先集中放置于满足清洁直运车辆通行和作业的场所,由清洁直运车辆实施集中作业,“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因此而产生。同时,由于生活垃圾清洁直运对道路通行条件、作业场所等有比较高的要求,而在老城区,很多区域建筑密集,道路狭窄,配套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甚至不存在改造的空间,不能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无法实现从“桶”到“车”的收集运输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需由小型直运车辆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先行收集至固定场所,然后再转移到大型直运车辆上,这也就所谓的“接驳”。 在目前的实践中,老城区采用由短途运输工具(具有密闭收集容器的电瓶车)按照清洁直运模式先行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或者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运输到特定场所(目前为经改造的垃圾转运站),然后转移到大型清洁直运车辆上运输至处置场所。在此,“经改造的垃圾转运站”即发挥了“接驳场所”的功能。鉴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中并无“生活垃圾接驳场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设施类型,而只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概念,《办法》没有舍弃“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概念,而是赋予“生活垃圾收集点”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的功能,赋予“生活垃圾转运站”以“ 生活垃圾接驳场所”的功能。另外,《办法》从规划、设施建设和改造、收集运输规范等多方面规定了清洁直运的内容,从而形成了清洁直运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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